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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一)

发布于:2010-01-25 15:21:25 来自:施工技术/工程项目管理 [复制转发]
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一)
背景材料:  

  (一)某业主计划将拟建的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委托光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制定监理规划问题进行了讨论,有人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1、监理规划的作用与编制原则:
  (1)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
  (2)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及业主的要求;
  (4)监理规划应一气呵成,不应分阶段编写;
  (5)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
  (6)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2、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
  (4)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
  (5)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总目标;
  (6)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7)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8)合同管理;
  (9)信息管理;
  (10)组织协调;
  3、监理规划文件分为三个阶段制定,各阶段的监理规划交人业主的时间安排如下:
  (1)这么高阶段监理规划应在设计单位开始设计前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业主;
  (2)施工招标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招标书发出后提交给业主;
  (3)施工阶段监理规划应在正式施工后提交给业主。
  (二)在施工阶段,光明监理公司的施工监理规划编制后递交了业主,其部分内容如下: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质量的事前控制内容如下:
  (1)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2)……
  (3)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
  ①审查总包单位的资质;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
  (4)……
  (5)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①工序完成后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整改,或采取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或批准的工程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
  ⑤擅自将工程分包;
  ⑥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
  ⑦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而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
  ⑧其他对质量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2、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审核签证施工措施费,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
  (3)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支出费用的分析比较;
  (4)准确测量实际完工工程量,并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
  问题:
  1、监理单位讨论中提出的监理规划的作用及基本原则是否恰当,其基本内容中你认为哪些项目不应编入监理规划?
  2、给业主提交监理规划文件的时间安排中,你认为哪些是合适的,哪些是不合适或不明确的?如何提出才合适?
  3、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哪些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4、监理规划中规定了对施工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查,请问总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资质应安排在什么时候审查?
  5、如果在施工中发现总包单位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擅自将工程分包,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置?
  6、你认为投资控制措施中第几项不完善,为什么?
  1、这些看法有些正确,有些不妥(监理规划作为监理组织机构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开展监理工作的重要的技术组织文件)。不妥之处如下:
  第2条的基本作用是不正确的,因为在背景材料中给出的条件是业主委托监理单位进行“实施阶段的监理”,所以监理规划就不应仅限于“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这一作用。
  监理规划的编制不但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业主要求等内容,还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各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等要求。
  由于工程项目建设中,往往工期较长,所以在设计阶段不可能将施工招标、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一气呵成”地编就,而应分阶段进行“滚动式”编制,帮第(4)条款不妥。
  其他两条原则正确。因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是监理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编制的系列文件,具有体系上的一致性、相关性与系统性,宜由粗到细形成系列文件,监理规划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也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所讨论的监理规划内容中,第2条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第3条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和第4条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等内容一般不宜编入监理规划。
  2、监理规划计划分阶段进行编制,在时间的安排上:
  (1)设计阶段监理规划提交的时间是合适的,但施工招标和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提交时间不妥。
  (2)施工招标阶段,应在招标开始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招标阶段的监理规划。
  (3)施工阶段宜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一定的时间内提交业主施工阶段监理规划。
  3、监理工程在施工阶段应掌握和熟悉以下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
  (1)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
  (2)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3)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4)工程施工规范及有关技术规程;
  (5)业主对工程有特殊要求时,应熟悉有关控制标准及技术指标。
  4、监理规划中确定了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对总饭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施工招标阶段对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时,并在评标时也对其综合能力进行一事实上的评审。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安排在分包合同签订前,由总承包单位将分包工程和拟选择的分包单位资质材料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后,总承包单位与之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5、如果监理工程师发现施工前段时间未经监理单位批准而擅自将工程分包,根据监理规划中质量控制的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或经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可责令施工单位停工处理,而不能由监理工程师随意责令施工单位停工。
  6、在监理规划的投资控制四项措施中,第(4)条不够严谨,首先,施工单位“实际完工工程量”不一定是施工图纸或合同内规定的内容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即监理工程师只对图纸或合同或工程师指定的工程量给予计量。其次,“按实际完工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应改为“按实际完工的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认可的工程量签证工程款付款凭证”。只有合格的工程才能办理签证。 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二)
  背景材料:
  监理单位承担了某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任务,该工程由甲施工单位总承包。甲施工前段时间选择了经建设单位同意并经监理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格的乙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熟悉图纸时发现,基础工程部分设计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和规范。总监理工程师随即致函设计单位要求改正并提出更改建议方案。设计单位研究后,口头同意了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改方案,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将更改的内容写成监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单位执行。事件2、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乙施工前段时间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隐患,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向甲、乙两施工前段时间发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单位回函称:乙施工单位施工的工程是经建设单位同意进行分包的,所以本单位不承担该部分工程的质量责任。
  事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时发现,甲施工前段时间在施工中使用未经报验的建筑材料,若继续施工,该部位将被隐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单位下达了暂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单位的工作对乙施工单位有影响,乙施工单位也被迫停工)。同时,指示甲施工单位将该材料进行检验,并报告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对该工序停工予以确认,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报告了建设单位。检验报告出来后,证实材料合格,可以使用,总监理工程师随即指令施工单位恢复了正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单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损失向甲施工前段时间提出补偿要求,而甲施工单位称:此次停工是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事件5、对上述施工单位的索赔建设单位称:本次停工是监理工程师失职造成,且事先未重复建设单位同意。因此,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停工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监理单位承担。
  问题:
  针对上述各个事件,分别提出的问题如下:
  1、请指出总监理工程师上述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总监理工程师应如何正确处理?
  2、甲施工单位的答复是否妥当?为什么?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是否妥当?为什么?
  3、专业监理工程师是否有权签发本次暂停令?为什么?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
  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针对上述5项事件的5个问题,逐个解答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致函设计单位。因为监理人员无权进行设计变更。
  正确处理:发现问题应向建设单位报告,由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要求。
  2、甲施工单位回函所称,不妥。因为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整改通知,不妥,因为整改通知应签发给甲施工单位,因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
  3、专业监理工程师无权签发《工程暂停令》。因为这是总监理工程师的权力。 建设工程教育网信息
  下达工程暂停令的程序有不妥之处。理由是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
  4、甲施工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乙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没有合同关系,乙施工单位的损失应由甲施工单位承担。
  5、建设单位的说法不正确。因为监理工程师在是合同授权内履行职责,施工单位所受的损失不应由监理单位承担。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三)
  背景材料:
  为了加强我国与国际上各国的政治、经济交往与合作,决定由政府投资在某市修建一个高标准、高质量、供国际高层人员集会活动的国际会议中心。该工程项目位于该市环境幽雅、风景优美的地区。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招标确定由某承包公司A总承包并签订了施工合同,还与监理公司B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监理机构在该工程项目实施中遇到了以下几种情况。
  1、该地区地质情况不良,且极为复杂多变,施工可能十分困难,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总承包商决定将基础工程施工发包给一个专业基础工程公司C. 建设工程教育网信息
  2、整个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极高,建设单位要求监理机构要把住所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关。
  3、建设单位还要求监理机构对于主要的工程施工,无论是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还是精美的装饰工程,都要求严格把好每一道工序施工质量关,要达到合同规定的高标准和高的质量保证率。
  4、建设单位要求必须确保所使用的混凝土拌合料、砂浆材料和钢筋混凝土承重结构及承重焊缝的强度达到质量要求的标准。
  5、在修建沟通该会议中心与该市市区和主干高速公路相衔接的高速公路支线的初期,监理工程师发现发包该路基工程的施工队填筑路基的质量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监理工程师指令暂停施工,并要求返工重做。但是,承包方对此拖延,拒不进行返工,并通过有关方面“劝说”监理方同意不进行返工,双方坚持不下持续很久,影响了工程正常进展。
  6、在进行某层钢筋混凝土楼板浇注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土建监理工程师得悉该层楼板钢筋施工虽已经过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签证,但其中设计预埋的电气暗管却未通知电气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此时混凝土已浇筑了全部工程量的五分之一。
  问题: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哪几方面?
  2、针对上述几种情况,你认为监理工程师应当分别运用什么手段以保证质量?请逐次作出回答。
  3、为了确保作业质量,在出现什么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行使质量控制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参考答案:
  1、监理工程师进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通过审核有关技术文件、报告或报表等手段进行控制;
  (2)通过下达指令文件和一般管理文书的手段进行控制(一般是以通知的方式下达);
  (3)通过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的手段进行控制(包括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和平等检验);
  (4)通过规定质量监控工作程序,要求按规定的程序工作和活动;
  (5)利用支付控制权的手段进行控制。
  2、针对题示所提出的6种情况,监理工程师应采用以下手段进行控制(逐项对应解答)。
  (1)首先通过审核分包商的资质证明文件控制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文件、报告的手段);然后通过审查总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实际为分包商提出的基础施工方案)控制基础施工技术,以保证基础施工质量。
  (2)保证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可采取以下手段:
  ①通过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试验报告等文件、报表、报告进行控制;
  ②通过平行检验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控制。
  (3)通过规定质量监控程序严把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关;通过现场巡视及旁站监督严把施工过程关
  (4)通过旁站监督和见证取样控制混凝土拌合料、砂浆及承重结构质量。
  (5)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中止不合格填方继续扩大;通过停止支付工程款的手段促使承包方返工。
  (6)通过下达暂停施工的指令的手段,防止质量问题恶化与扩大;通过下达质量通知单进行调查、检查,提出处理意见;通过审查与批准处理方案,下达返工或整改的指令,进行质量控制。
  3、在出现下列情况下,总监理工程师有权下达停工令,及时进行质量控制:
  (1)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承包方未能扭转异常情况者;
  (2)隐蔽工程未依法检验确认合格,擅自封闭者;
  (3)已发生质量问题迟迟不作处理,或如不停工,质量情况可能继续发展;
  (4)未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
  (5)未经合法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未经检查认可,或检查认为不合格的进入现场并使用;
  (7)擅自使用未经监理方审查认可或资质不合格的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四)
  背景材料:
  某工程由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两部分组成,业主与某建筑公司和某安装公司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土建工程包括桩基础,土建承包商将桩基础部分分包给某基础工程公司。桩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共计1200根,每根的混凝土量0.8m3,承包商对此所报单价为500元/ m3,预制桩由甲方供应,每根价格为350元/根。桩基础按施工进度计划规定从7月10日开工至7月20日结束。在桩基础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方供应的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7月13日才开工,7月13日至18日基础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7月19日至22日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合同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
  问题:
  1、在上述工程拖延中,哪些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哪些属于可原谅而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哪个属于可原谅但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
  2、桩基部分的价格为多少?承包方此项应得款为多少?
  3、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4、设备承包商的损失由谁负责承担?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为多少?
  1、从7月10日至12日共3天,属于不可原谅且补偿费用的拖期(业主原因);
  从7月13日至18日共6天,属于不可原谅的拖期(分包商原因);
  从7月19日至22日共4天,属于不可原谅但不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不可抗力原因)。
  2、(1)桩基部分价格=122×0.8×500=48万元。
  (2)承包方此项应得款:
  ① 可原谅且给予补偿费用的拖期为3天,应给承包商补偿3×5000=1.5万元;
  ② 不可原谅的拖期共6天,对承包商罚款6×5000=3.0万元;
  ③ 承包商此项应得款=48-(1200×350/10000)+1.5-3.0=4.5万元;
  3、(1)土建承包商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2)土建承包商应获得费用补偿为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4、(1)设备安装承包商的损失应由业主负责承担。因为设备安装承包商与业主有合同关系,而土建承包商与设备安装承包商无合同关系。
  (2)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工期为3+6+5=13天。
  (3)设备安装承包商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万元。 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五)
  背景材料:
  建设单位将一热电厂建设工程项目的土建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某土建施工单位和某设备安装单位。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土建施工单位又将桩基础施工分包给一专业基础工程公司。
  建设单位与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安装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和设备安装合同。在工程延期方面,合同中约定,业主违约一天应补偿承包方5000元人民币,承包方违约一天应罚款5000元人民币。
  该工程所用的桩是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共计1200根。预制桩由建设单位供应。
  按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安排,规定桩基础施工应从5月10日开工至5月20日完工。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供应预制桩不及时,使桩基础施工在5月13 日才开工;5月13日至5月18日基础工程公司的打桩设备出现故障不能施工;5月19日至5月22日又出现了属于不可抗力的恶劣天气无法施工。
  问题:
  1、在上述工期拖延中,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2、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各为多少?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谁承担责任,应补偿的工期和费用是多少?
  4、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程序如何?
  1、对于上述工程拖期,监理工程师可做出如下的处理:
  (1)从5月10日至5月13日共3天,属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拖期,应给予施工单位工期和费用的补偿。
  (2)从5月13日至5月18日共6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由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从5月19日至5月22日共4天,属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的拖期,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给予顺延。
  2、应予以补偿的具体数额为: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工期补偿为3+4=7(天)。
  土建施工单位应获得的费用补偿这3×5000-6×5000=-15000(元),即应扣款1.5万元。
  3、设备安装单位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因为设备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有合同关系,它与土建施工单位无合同关系。
  设备安装单位应获工期补偿3+6+4=13(天)。应获费用补偿为13×5000=65000(元)
  4、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方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监理方提出延长工期和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签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监理方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5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2009年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辅导题(六)
  案例一
  背景材料:
  (一)某业主计划将拟建的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委托光明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监理合同签订以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制定监理规划问题进行了讨论,有人提出了如下一些看法:
  1、监理规划的作用与编制原则:
  (1)监理规划是开展监理工作的技术组织文件;
  (2)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3)监理规划的编制应符合监理合同、项目特征及业主的要求;
  (4)监理规划应一气呵成,不应分阶段编写;
  (5)应符合监理大纲的有关内容;
  (6)应为监理细则的编制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
  2、监理规划的基本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3)监理单位的经营目标;
  (4)工程项目实施的组织;
  (5)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总目标;
  (6)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7)质量、投资、进度控制;
  (8)合同管理;
  (9)信息管理;
  (10)组织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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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anweiming_a
    anweiming_a 沙发
    顶你!!!!谢谢
    2010-03-23 00: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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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anzhengxiongwj
    监理有什么好考的啊
    2010-02-04 13: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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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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