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7-25 21:17:25
来自:电气工程/电气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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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对照明不够重视。
有人认为照明不象防雷、消防存在人身安全问题,无非是多布几盏灯,少布几盏灯,房间亮一些,暗一些。把照明问题(照明功率密度)提高到强制性条文的位置,似乎有些牵强。
目前,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阶段,而能源却成了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瓶颈,2004年的电荒、煤荒,集中爆发,一方面,到处拉闸限电,北方供暖面临缺煤危机,另一方面,由于煤碳企业的超负荷运行,导致煤碳安全事故频频发生,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在能源如此紧张的情况下,有数据表明按单位GDP消耗能源数量计算,我国的能源损耗强度是世界平均水平的数倍,是世界上产值能耗最高的国家之一。能否降低能耗标准,提高能源利用率,已关系到国家的安全稳定,节能成了我国经济能否可持续的发展的关键。
节能是个社会问题,照明也不例外,照明能耗在建筑能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特别是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2004年我国的总用电量约为21000亿千瓦时,2005年预计超过22000亿千瓦时,而照明用电约占总用电量的12%,即超过2500亿千瓦时,是一个相当庞大的数字!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下面简称新标准)已于200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大幅度或成倍地提高了工作场所的照度水平,一方面是与国际标准接轨;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一个体现。如果还采用老式的照明方法,采用低光效的光源低效率的灯具、高损耗的传统镇流器,则照明的用电量也将大幅度或成倍地增加,这是目前我国供电状况所不能承受的,所以节能势在必行。新照明标准把照明功率密度LPD指标(即每平方米消耗的电功率)提高到强制性条文的位置,足见国家对节能的重视。新标准极力推荐采用高光效的三基色荧光灯和低损耗的高频电子镇流器和节能型电感镇流器,力求在使场所的照度标准有大幅度提高的前提下,不增加或仅小幅度增加总耗电量。若能切实实施新照明标准,在达到相同照度标准,比传统老式的照明方式节约耗电30%应该不难,以目前22000亿千瓦的照明用电量而言,节能总量将超过800亿千瓦时,相当于再建一个三峡电站。如此之大的效益,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也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参与,从身边做起,把节能真正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上。
我国单位GDP能耗标准是日本的六倍多,是美国的三倍多,发达国家尚且那样注重节能,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资源有限,更应该提高能源利用率,节约能源,才能使我国的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济发展了,社会稳定和谐,国力不断增强,国际地位不断提升,我们都是节能的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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