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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10.3.2条请教!

发布于:2005-07-22 15:15:22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第10.3.2条:
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甲类厂房和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漏报警装置.
请问:哪有这样装置的资料?
我在煤气发生炉中和煤气点需要设置这样的东西!!!!!!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lanqiulangzi
    lanqiulangzi 沙发
    谢谢两位大哥,P328果然有! :)
    不过虽然是消防公司按照规范对我的设计提出的要求,但是甲方说以前他们厂房有这样的东西,不过半点用都没有,安装这样的东西也完全是为了糊弄消防审查.
    但是设计中还要体现.
    2005-07-23 10: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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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鼻山
    大鼻山 板凳
    几只探测器+一个控制器。

    其中,探测器的安装高度视可燃气体轻重而定;控制器一般放在值班室(配UPS)。
    2005-07-22 18: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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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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