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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和区管的请假、离职、罢免条件

发布于:2010-01-12 14:53:12 来自:站务休闲/站长办公室 [复制转发]
版主和区管的请假、离职、罢免条件

版主和区管的请假与辞职条件:
1 当由于工作、生活原因,版主、区管无法履行版主权力和义务时,可向区管或论坛管委会申请辞职;

2
、版主和区管在离职期间版主权限暂停,身份暂时撤销。如条件允许时再次申请担任版主或区管,应予优先考虑。

3
由于工作、生活等原因,短期无法履行版主权力和义务时,版主可向区管申请请假,区管可向论坛管理委员会申请请假,版主、区管权限、身份予以保留。(请假时间原则不应超过3个月)。


4
、版主、区管的辞职和请假均以留言方式(官方认可)与区管或论坛管理委员会成员提出,如区管和论坛管理委员会在三天内未予以留言和发布公告答复,版主和区管有权在版主议事或论坛管委会发布辞职(请假)帖。由流各版块负责人统一处理。违规发布辞职、请假帖的帖子一律按删帖处理。

罢免条件:
1、一个月未参加管理且在版主板块请假的,站务有权撤消其版主职务。
2、一个月未参加管理且未向论坛管理委员会成员请假的,论坛管理委员会有权撤消其区管职务;
3、
版主连续二个月管理排名在本论坛版主排名中位居末五位的,将在与站务委员会确认后,由系统自动 取消版主职务。
4、一个版块有较多人愿意担任版主时,区管应根据具体情况择优录用。

5、有人身攻击或影响论坛声誉帖子的版主,由站务直接免除;

6、有人身攻击或影响论坛声誉帖子的区管,由论坛管委会直接公告免除;
7、在论坛各版块连续发布广告帖子的版主,由站务主直接免职;
8、在论坛各版块连续发布广告帖子的区管,由论坛管委会免职;
9、管理论坛不力的区管由论坛管委会公告免职;

10、其他有损论坛形象和全体网友利益行为的版主,论坛管委会可以在商议决定后,由区管公告免职其版主职务。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站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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