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0-01-10 20:43:10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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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为规范公交综合车场的设计,提高设计质量和建设水平,缩短建设周期,加快推进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进程,实现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的标准化,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是在参照国家相关标准的基础上 ,结合深圳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科学、合理地确定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建设项目有关功能定位、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设施布置及建筑标准等相关指标的地方性推荐标准。
1.3 本指引是编制、评审深圳市公交综合车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指导性文件;是深圳市各有关部门对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规模、用地规模、建设投资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和决策的参考依据。
1.4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市由政府投资的新建公交综合车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和扩建的公交综合车场可参照执行。本指引不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公交场站。
1.5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1)需求适应原则:应充分考虑公交运行特点,保障公交综合车场能够满足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2)土地节约原则:应集约化使用土地,并优先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3)绿色环保原则:应选用环保材料并符合循环经济的要求,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大气污染等应符合环保要求;应引入减少能耗的措施,并符合节能减排的规定。
1.6 公交综合车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本指引涉及标准车尺寸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车长7-10m的公交车辆换算系数为1.0,其他类别车辆按车长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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