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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工资待遇:500元/月,大学生们,我们的能力是否已受到歧视?2009年12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某高校举行的“广东省2010届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高职、高专类专场。现场,某建筑企业摊位的介绍里有这样的字眼:实习生工资待遇,500元/月。2009年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而这个企业却来个全场最低价,500元/月,这样算来,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进到公司,还算不算是一位员工?我们不是员工又是什么?某知名调查网站对大学生的消费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大学生月平均生活费为400-800元的占百分之50。我们连自己都养不起,还怎么还清欠下父母的“养育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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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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