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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监理师考试案例分析考点提示

发布于:2010-01-03 19:05:03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建筑师 [复制转发]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1

  第一章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的应用

  (一)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新)(考核点一1)

  1主要学习"监理概论"教材第二章第三节及第五节以及本书案例1、2即可。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监理企业的组织形式(哪一类型的公司)。

  (2)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

  (3)如何加强企业的管理(案例2)。

  (4)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重点)。难点在于管理制度的数量较多,可结合案例1学习。要分清各种制度的内容。

  (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程序、内容、任务和措施(考核点一2)

  1主要学习"监理概论"教材第五章第一节和第四节,《监理规范》第5条4、5、6各款。结合本书案例5、6。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目标控制流程。

  (2)控制的类型及异同(主动、被动)。

  (3)目标控制的任务及措施。[教材,《监理规范》5(4、5、6)

  主要回答:事先要审查(核)什么?实施过程中监督、检查、控制什么?出现问题或变化时(质量问题、工程变更、拖期)要做什么?

  (三)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新)(考核点一3)

  1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是本章的难点,教材篇幅少、内容涉及多,难以详细介绍,难以领会深入和掌握。

  所以主要是学习"监理概论"第四章二、三、四节,并结合案例7~10进一步领会其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风险的识别〓[教材第四章第二节(清单法表42★),案例7]。

  (2)风险量的确定(衡量)R=∑pi×qi。〓pi--第i种风险发生的概率%,qi--第i种风险可能的损失(或收益)。

  (3)风险评价--按风险量大小比较(案例9)。

  (4)风险对策与措施。对策有:①风险回避;②损失控制(预防、减少);③风险自留 (适用条件);④风险转移。

  主要应对各种对策的适用条件,以及相应的措施有哪些要能分清。

  (参看案例10,2003年考题)

  (四)监理实施程序及原则(考核点一4)

  1教材第五章第三节,案例13。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总的实施程序--从接受监理委托→监理任务完成的各阶段工作(见教材第五章第三节)。成立机构→制定规划…监理工作总结,其中重点是"编监理规划"和"规范化开展工作"。

  (2)制定监理工作程序,规范化开展监理工作--指各项监理工作按规定程序操作,体现工作的时序性、分工的严密性、目标的明确性。各种工作程序贯彻在各课中(见《监理规范》5)--做什么?何时做?谁做?责任划分?

  (3)实施原则--①公正独立自主;②权责一致;③总监负责制;④严格监理,热情服务;⑤综合效益。

  (五)监理机构的建立步骤、组织形式及监理人员职责分工(多年重点)(71%)(考核点一五)

  1多年重点,以《监理规范(3.1~3.3)为准,参考教材第五章第四节(几种组织形式)。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组织机构建立步骤(教材第五章第四节;《监理规范》31)。

  (2)组织机构的组织形式(教材第五章第四节)--多年重点,也是难点,应掌握各种组织形式的优缺点及适用条件。它是本考核点中的难点,可参考表1及附录中的2002年考题二以及案例17。

  监理组织形式特点、优点、缺点、适用情况

  1、直线制

  特点:(1)任一下级只受惟一上级命令(2)不另设职能部门

  优点:(1)机构简单(2)命令统一、权力集中(3)职责分明、隶属关系明确 (4)决策及信息传递迅速

  缺点:(1)实行无职能部门的"个人领导"(2)对总监要求全能(3)专业人员分散使用

  适用情况:(1)能划分若干子项的大中型工程(2)施工范围大,分散为工程项目(3)小型工程,工程复杂程度不高

  2、职能制

  特点:(1)设立专业性职能部门(2)各职能部门在职能范围内有权指挥下级

  优点:(1)加强了目标控制的职能化分工(2)能发挥职能机构专业管理作用,高效管理 (3)减轻总监负担

  缺点:(1)下级受多头领导(2)直接指挥部门与职能部门双重指令易生矛盾,使下级无所适从

  适用情况:(1)大中型工程 (2)专业性、技术复杂工程

  3、直线职能制

  特点:(1)直线指挥部门拥有对下级指挥权,对部门工作负责(2)职能部门是直线指挥部门的参谋,只对下级业务指导

  优点:(1)直线领导统一指挥(2)职责清楚(3)目标管理专业低

  缺点:(1)大中型工程(2)信息传递慢,不利于沟通

  适用情况:(1)大中型工程(2)专业性强、技术复杂的工程

  4、矩阵制

  特点:(1)纵向管理系统为职能系统(2)横向是按职能划分的子项目系统

  优点:(1)加强了各职能部门横向联系(2)有较大机动性(职能人员调动)(3)将上下左右、集权与分权最佳结合(4)有利于解决复杂难题及人员培养

  缺点:(1)纵横向的协调工作量大(2)处理不当易生矛盾,扯皮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2

  适用情况:(1)复杂的大型工程(2)施工(监理)范围较集中

  (3)建设各方关系(多年重点)--①合同关系;②监理与被监理关系;③业务关系;④总分包关系(也具有监理被监理性能)。主要应能划清界限。

  (4)监理人员的构成、要求及职责分工--以《监理规范》3.1及3.2为准,参考教材第五章第一节;案例18、19。

  (六)监理规划的编制(多年重点,占71%)(考核点一6)

  1多年重点,应以《监理规范》4.1为准,参考教材第六章第二、三节。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监理规划编写依据与要求(案例21;《监理规范》4.1.2)。

  (2)编写的组织--谁参加编,提交时间,谁负责。(《监理规范》4.1.2)

  (3)监理规划的内容(重点)--通常是要求指出题中不妥的内容。(《监理规范》41;教材第六章第三节;案例20)

  (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考核点一7)

  1、为新点,未考过,主要参考"信息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二节,以及"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90号)。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建设工程文件的组成--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案例24)

  (2)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归档范围。("信息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二节)

  (3)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管理职责--重点是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职责。要分清各不同单位的不同职责。("信息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案例24)

  (4)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的内容(重点)。("信息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二节)

  包括文档的:①收文与登记;②传阅与登记;③发放与登记;④分类存放;⑤归档;⑥借阅、更改与作废。

  (5)对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档案的验收与移交。("信息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

  (6)施工阶段监理资料的内容与管理--分清哪些是属于监理资料的。(《监理规范》7.1及7.4)

  资料内容28大项可归纳为8类:①合同(施工、监理)文件;②勘设文件;③监理计划(规划、细则)、报审文件(分包资格、施工组织设计、报验申请、工程进度计划开复工报审表等);④纪要及信函(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纪要、来往信函等);⑤检查验收资料(测量核验、材料设备等的质量证明文件、检查试验资料);⑥签署文件(工程变更、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计量及支付证书、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验收资料、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书、施工质量评估报告、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等);⑦指令及通知等(暂停及复工令、监理工程师通知、监理工作联系单);⑧其他(监理日记、月报、索赔文件资料、监理工作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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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一)监理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考核点二1)

  1、主要参考《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第四条至第三十条,以及"合同管理"教材第四章第二节(双方权利)、第三节(双方义务、责任)。这部分合同条款较多(27条)。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监理方的义务、权利、责任

  委托人的义务、权利、责任通过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合同对双方义务、权利、责任的规定,参看案例26、27、29

  为便于学习掌握,可将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及教材有关内容归纳如下。

  [监理方](1)义务:①派驻足够人员,报告组织机构、监理规划;②完成合同约定(专用条约)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约定期报告;③认真、勤奋工作,提供相应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合法权益;④保密;⑤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物品,用毕移交;⑥负责合同协调;⑦不参与与委托人利益冲突的活动;⑧不接受合同以外的与监理工程有关的报酬。

  (2)权利:①有关事项和工程设计的建议权;②对质量、工期、费用的监督控制权(组织设计、材料及施工质量检验权,工程款审核确认权);③与有关单位组织协调主持权,重要事项报告委托人;④施工合同双方对对方的意见要求通过监理,研究、协商确定,以及调解争议(19);⑤指令权(开工、督停、复工要变更)(征得委托人同意);⑥选择总承包人建议权,对分包人的认可权;⑦审核索赔;⑧获得酬金;⑨终止合同对监理合同的权利

  (①~⑦为对业务的权利)。

  (3)责任:①责任期即合同有效期;②履行责任期内约定的义务,因过失使委托人受到损失应赔偿,累计总额≯监理报酬总额(税金之外);③对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质量及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对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对违反第5条(即上述义务③)应承担赔偿责任;④向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由此引起委托人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委托方](1)义务:①支付监理预付款;②协调外部关系,如委托监理方则应付酬;③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对监理书面要求做出书面决定;④提供-信息(工程资料)物质(用房、通讯、其他)人员(如有需要,合同中约定)。

  (2)权利:①授予监理权限,对总监认可权;②选定工程承包人及订立合同;③对工程设计的要求认定权,设计变更审批权;④监督控制监理方履行合同-人员监控(更换、职责履行、不法行为损失赔偿)履行合同监控;⑤审查监理工作月报及专项报告。

  (3)责任:①履行监理委托合同,违约承担责任;②非监理方原因使监理方因业务工作受损失,可予补偿;③委托人索赔不成立时,应补偿因之引起的监理方有关费用支出。

  ▲对以上内容,主要要求领会实质,能清晰划清责任、权利、义务的归属。

  (二)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和招标程序(考核点二2)

  1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一节,《招投标法》第二章,案例30、31。

  本考核点在历年考题中曾先后出现3次(占43%)。出现的考核内容分别为:①招标方式和招标文件内容(1999年);②招标阶段监理工作内容(实际与招标程序密切相关)(2001年);③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故也属本章重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招标方式的类型、特点及其选择--要能结合工程情况选择适宜的招标方式。

  (2)招标程序--要求熟悉招标程序的内容及实施顺序,这部分可以和"招标管理"结合起来。监理工程师的招标管理工作大致可分为:①招标前的准备工作(编制招标文件、标底、招标广告);②招标、投标阶段工作;③评标、决标工作。要清楚有关各项工作的内容及目的、要求(例如,组织现场察勘的目的要求;标前会(澄清会)的目的、要求等)。

  在招标程序中,根据招投标法,有几个问题应注意:①我国招标方法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②邀请招标的被邀请者应不少于3个具备承担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组织。③如选择代理机构委托招标时,该机构应具备三个条件,即具有从事该业务的营业场所及资金;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及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具有符合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人选专家库(从事相同领域工作满8年的高级职称或专业水平者)。④招标人要修改、澄清招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日15天以前书面通知招标文件收受人。⑤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不得少于20日。

  (3)招标文件的组成,各文件的目的、用途以及它们的解释权的优先顺序。

  (三)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与评标(考核点二3)

  1、这部分内容主要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三章第四节和《招投标法》第三章、第四章有关内容。

  在历年考试中这部分内容出现过2次(占29%),其内容分别为:①无标底(综合评分法)评标(2000年考题六);②招标管理(资格审查)(2003年,只考了一个资审标准应当统一与否的概念,专考实质性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 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①法人资格及组织机构;②财务报表;③人员报表;④施工机械设备情况;⑤分包计划;⑥近5年完成同类工程情况(工程经验);⑦在建项目调查;⑧近2年涉及诉讼案件(资信);⑨其他。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4

  (2)资格预审方法--①应满足的必要条件:营业执照、资质等级(对于联合体投标应以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财务状况(开户银行资信证明)、流动资金、分包计划、履约情况。

  附加条件:视工程需要而定。

  ②加权打分量化审查(案例35,实际考题会简化):给出评价项目,评分标准(标准应统一,2003年题涉及),各项权重。

  综合评分=∑各项得分×各项权重(案例35)

  (3)开标的组织。

  (4)评标的组织。

  (5)评标方法:①综合(加标)评分法有标底评标(案例37)无标底评标(案例38,2000年考题六)

  ②评标价方法(案例39):注意"评标价"只用于评标比较,报价优劣,不作为合同价的基础。

  (四)施工合同的订立(考核点二4)

  1本考核点内容主要参考《合同法》第二章、第三章以及"合同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和第三章有关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合同的形式原则,形式欠缺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对合同形式要求是"不要式"原则,但建设工程合同通常规定采用书面形式。

  (2)合同的主要内容--当事人、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法。

  (3)合同的成立,要约与承诺。

  (4)缔约过失责任。

  (5)合同的生效(生效的条件、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附条件和期限的合同生效(2003年考题二)。

  (6)无效合同及其确认(案例42)。

  合同无效的情况:①以欺诈手段订立;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利益;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⑤违反法律法规。

  (7)合同的终止及争议解决("合同管理"教材第二章第七节;2003年考题二)。

  注意"仲裁"和"诉讼"在合同中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五)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考核点二5)

  1、本考核点涉及内容极为广泛,也是本章难点。它既涉及施工中质量、进度、投资监督控制的合同管理(检验、支付、工程延期),也涉及工程变更、索赔,还会涉及到合同各方的义务、权利、责任以及风险的分担等问题。对这种部分主要应掌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有关条款(3~11各条),并参考"合同管理"教材第六章第四节,以及《监理规范》第5条、第6条(55,56,62,64)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对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的控制与监督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及七有关条款)。

  (2)隐蔽工程检验与重新检验的处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四、第17、18章;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2003年考题)。

  (3)施工进度的控制、暂停施工、工期延长的处理与确认、提前峻工的要求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三、11~13)。

  (4)工程计量及工程款的支付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六、第23~26条),竣工结算(《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九、第32~33条)。

  (5)工程变更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29~31条;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6)索赔管理(在本章单列为考核点二7)(《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十、第36条)。

  (7)施工环境的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8)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管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39条;合同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9)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教材第二章第七节)。

  (10)分包的管理(合同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3、以上各项涉及的内容与其他相关教材(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等教材)均有一定联系,在其他相关教材中也有体现。但也互有区别。合同管理教材有关这些方面的内容,主要是从合同管理角度进行介绍。主要涉及到上述各项业务的管理操作程序、责权划分、时限要求等。而"三控制"教材则进一步解决处理上的具体化、数量化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合同管理方面主要应掌握:

  ①操作程序化--处理各项业务(如工程延期、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等)都要按一定的规定程序进行,任何人不得违反,也就是体现在操作上、处理上的"程序有效性",按规定程序操作才有效。

  ②时限有效性--在执行任何程序中,都有一定的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执行有效,超过规定的时限就无效,或得到相反的结果。

  ③书面的有效性--监理工程师一切指令、要求以及承包人的要求、申请等都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表达才有效,如紧急情况来不及,也可以口头的方式提出,但必须在一定时限内进行书面确认。

  4、执行合同中的有关合同管理工作程序和时限。

  (1)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

  ①申请延期开工的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②支付预付款的时限及程序: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③工程量计量程序: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5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

  ①非承包方原因的工期延误要求工期延长的程序:

  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②合同价调整的程序: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③工程款支付的程序(按工程计量程序):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

  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④工程变更程序:

  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6

  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

  (3)时限为28天的工作程序。

  ①索赔工作程序:

  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索赔意向通知。

  意向书发生后的28天内,承包方提交详细的索赔报告和资料。

  工程师收到索赔报告和资料后的28天内应给予答复或提示意见。

  如逾期未予答复或提示意见,视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若索赔事件延续进行,承包方应阶段性发生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的28天内,出示最终索赔报告及资料。

  工程师收到最终报告后28天内做出答复,否则认为该索赔已被认可。

  ②竣工验收程序:

  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承包人按规定向承包人提示竣工验收报告及资料。

  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

  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在28天内不组织验收,自第29天起发包人承担工程保管及意外责任。

  在竣工验收后14天内不给予认可或提出意见,则视为已认可竣工报告。

  (4)48小时及24小时的时限。

  ①隐蔽工程验收及中间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方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验收,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签字即视为已认可。

  ②单机无负荷试车:

  承包方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如不能届时参加,应于24小时前书面提出延期要求(延期≯48小时)。

  工程师既不提出延期,又不参加试车--视为认可试车合格。

  试车合格后24小时内不签字,视为已认可。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7

  ③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

  通常指令应采取书面形式交承包方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于回执上签字后生效。

  口头指令发出后应在48小时内做书面确认。

  如不能及时书面确认,承包方可在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的要求。工程师收到书面确认的要求后48小时内不答复,即视为口头指令已确认。

  若承包方认为指令不合理--收到指令24小时内提出要求修改的报告,工程师收到报告后24小时内做出决定,书面通知承包方。

  ④不可抗力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与修复的费用报告及资料。

  如不可抗力持续发生,承包人每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报告。

  ⑤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

  发现文物,承包方4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工程师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部门(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发现地下障碍物--承包方8小时内通知工程师并提出处理方案,工程师收到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意见),发包人承担费用及工期损失。

  (六)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考核点二6)

  1主要参考合同教材第六章第五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九。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竣工前的试车组织与双方责任。

  (2)竣工验收应满足的条件。

  (3)竣工验收程序及责任。

  (4)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5)竣工结算(见前节竣工结算程序)。

  在上述5项内容中,(2)、(3)相对来说是重点。

  (七)索赔程序及监理工程师对索赔的管理(考核点二7)

  1、本考核点是"合同管理"部分在"案例分析"考试中的重点,在历年考试中曾出现4次,占50%(1997、1998、2002、2003年)。这部分内容可参考合同教材第九章第二节、第三节及《监理规范》63条款。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承包方索赔的程序(见考核点二5或(五))(重点)。

  (2)工程师索赔管理的原则,索赔管理任务。

  (3)确定索赔成立的原则,对索赔的审查,审核索赔取费的合理性。

  (4)索赔有关的申请表,审批表的表式类型(参考《监理规范》(附录))。

  本考核点与投资控制及进度控制中涉及的索赔问题在考试中常常结合起来,3门课程从不同角度展开对索赔管理方面的内容论述。合同管理课程侧重于索赔管理程序、原则,索赔成立的条件、事件,损失责任判断与分析,风险承担原则等方面,其他2门课程侧重于较具体的索赔额的计算及计算标准和原则。三者相辅相成。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8

  "质量控制"教材《监理规范》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

  1、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时

  (1)提出对技术修改的要求时应向监理方提出"工程变更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设计单位代表研究各方同意后签署纪要,经总监批准后实施

  (2)提出工程变更要求时

  向监理方提交"工程变更单"

  总监与设计、建设、施工单位研究做出变更决定后,签发"工程变更单"并附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图纸。由施工单位实施

  2、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时

  将"设计变更通知"及附件报送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研究做出决定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和设设单位的"变更通知"作为附件,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3、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提出设计变更时

  建设单位将变更要求通知设计单位

  设计单位对"工程变更单"研究后书面通知建设单位;说明意见及修改的图纸、文件交给建设单位

  根据建设单位授权,监理方研究设计单位提交的文件,合同施工及设计单位研究做出决定

  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发生工程变更无论是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均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代表签认签认后通过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指令,施工单位实施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

  1、发包人在施工中要对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书面通知施工承包人

  2、承包人在施工中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其擅自变更发生的费用及导致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如涉及到设计图纸的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更改以及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监理)同意

  "合同管理"教材 "投资控制"教材(7/3)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

  1、(1)设计单位对原设计缺陷提出的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后,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2、项目监理方应了解情况、收集资料

  3、总监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下列工作后,对变更的费用、工期做评价

  确定变更项目相对的难易程度、确定变更项目的工程量、确定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4、总监就费用和工期与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间协调

  5、总监签发"工程变更单"

  6、监理方监督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变更的费用及合同价款的确定

  1、施工单位要编制工程变更概算书

  2、概算书报总监审核确认

  3、经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认可后,可进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程序

  1、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如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顺延

  2、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导致发包人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发生的费用及收益,由发包与承包双方约定分担或分享

  4、变更价款的确定 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价格,按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②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③合同中无上述二种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是:

  (1)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见4)

  (2)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单价和价格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直接套用(直接使用)间接套用(通过换算)部分套用(取工程量清单单价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3)协商单价和价格

  由表2可见各文件及教材所述不尽相同,在案例考试时,应视问题的情况有针对性地、有选择地解答。如提出的问题属于变更管理程序方面的,可将《监理规范》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与"投资控制"教材中内容结合起来,视问题要求解答的详细程度而有所取舍。例如要较原则地回答则可以《监理规范》的论述为准,因其内容是属普遍性原则,与各种论述均不矛盾。

  对于变更费用及变更合同价款的确定则依所提问题的情况而有针对性地选择,最基本的解答是按《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合同管理"教材的论述,"投资控制"教材的有关论述是对上述基本解答的细化。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9

  (四)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手段(考核点三4)

  1本考核点也是新的考核点,可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节有关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手段。这5种手段的内容不难理解和记忆,重要的在于要熟悉它们在什么情况下适合使用。

  (2)"暂时停工"指令(暂停令)的使用与运作。

  (五)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考核点三5)

  1、本考核点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一、二、三、四节有关内容。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问题、质量事故、质量不合格的概念及区分("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一节)。

  (2)质量事故的分类(分级)("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二节)。

  (3)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一节)。

  (4)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5)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及质量事故调查报告("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三节)。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对于"不做处理"的质量问题的管理("质量控制"教材第六章第四节)。

  3、要注意区分工程质量问题与工程质量事故,也要区分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与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的不同。

  (六)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考核点三6)

  1、本考核点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二、四、五节,《质量管理条例》第16、32、37、58条款,以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7条。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二节)。

  (2)检验批质量验收规定,质量合格的规定,质量验收记录("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四节)。

  (3)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验收记录("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四节)。

  (4)施工质量验收(检验批与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组织和程序("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五节)。

  (5)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四节(五);《质量管理条例》第32条)。

  (6)隐蔽工程的验收程序及重新检验的处理("质量控制"教材第三章第三节;《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17、18条)。

  (7)单位工程验收及竣工验收的程序与组织,竣工验收的条件("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五节)。

  (8)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控制"教材第五章第五节;建设部2000年令第78号第4、5、6、12条)。

  (七)排列图、因果分析图和直方图的应用(考核点三7)

  1本考核点主要参考"质量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二、三节。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排列图的绘制与用途(适用于解决什么问题)。

  (2)排列图的观察与分析(如何确定主要问题或因素)。

  (3)因果分析图的绘制与用途。

  (4)直方图的绘制与用途。

  (5)直方图的观察与分析:图形分析及形成原因判断;

  生产正常与稳定性的分析判断;

  不合格品率的分析判断。


  监理工程师案例考试重点提示资料10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五节)

  (1)工程预付款的计算与扣回,起扣点的确定。

  (2)固定综合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3)可调工料单价法计算工程进度款。

  (4)FIDIC合同条件下工程支付范围、支付条件和支付的项目。

  (5)工程价款的动态结算。

  (6)竣工结算的程序和审查。

  3、对工程结算"案例分析"题应注意的要点。

  (1)无论用什么方法进行工程款结算,其所包括的费用项目众多,计算要求及方法也不同(工程进度款、预付款扣还、保留金扣取……)。要计算哪项费用,哪个时段计入,如何计算等等,在解题时都要按考题的背景材料中所给的提示去计算(参考案例82、83、84)。

  (2)工程预付款的扣回计算方式多种多样,总的说有两类:一类是题中给出了开始起扣的时间,然后按要求时间逐月按比例平均扣还;另一类是未给出开始起扣的时间,另计算起扣点(即起扣的时间),这种算法多用于材料预付款的扣还。起扣点T的确定是根据这样的概念确定的。即尚未施工工程在合同额中的余额(合同额P-已完工程累计支付工程款总额T)中所占材料费(P-M)×N%,正好相当于预付款数额M时起扣,(即从开工起累积支付工程款总数达到T时起扣),从每期中间结算工程款中,按材料及构件占总费用的比重N%抵扣工程价款,即(P-T) ×N%=M,所以起扣点T=P-M/N。理解起扣点的概念(如图9),确定起扣点的计算式就掌握了。

  (3)在中间结算的案例题中(如1997年考题三),如果要求你回答以下几个款项,应当注意分清它们的区别及计算方法,不要误算。

  ①工程量价款是指在不考虑其他计费要求下,只按完成的工程量计算的纯工程进度款。

  工程量价款=本期完成的工程量×相应的综合单价

  ②应签证的工程款是指在工程量价款的基础上考虑其他与工程款或合同价有关的计费项目(如工程量增减的调价、市场价格变动的调价、暂扣保留金(以后仍退还)等。

  应签证的工程款=(工程量价款)×调价系数×(1- 每个支付期的暂扣保留金比例)+其他应付款(如索赔额工程变更价款……)

  ③应签发付款凭证款额指在应签证的工程款的基础上再扣除应由发包人收回的款额(如扣还预付款、罚金或违约费用等)以后,在本期结算应签发在付款凭证上的款额。

  可参考案例题82或1997年考题三。

  (五)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考核点四5)

  1、本考核点主要是考核与工程变更有关的价款确定的原则与方法。关于工程变更的管理、程序与处理方面的要求,则在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控制内有相应的考核点要求。本考核点主要可参考"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三节的有关内容、《监理规范》62条款以及《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31条。

  2、考核可能涉及的主要内容:

  (1)我国现行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监理规范》6.2;《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八第31条;"投资控制"教材第七章第三节)。(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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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happy-monkey
    happy-monkey 沙发
    谢谢,有没有更系统一点的呢
    2010-10-21 11: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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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ianhuayu1980
    jianhuayu1980 板凳
    非常好的资料!
    十分感谢,对我很有用
    严重支持楼主!!
    2010-03-05 15: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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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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