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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

发布于:2009-12-29 10:23:29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

第七十三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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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conquerlk
    conquerlk 沙发
    说的很明白,谢谢啦
    2010-04-06 10:2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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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加肥猫
    加肥猫 板凳
    (⊙_⊙)
    2010-03-13 2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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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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