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结构 \ 地基基础 \ 请教:邻近原建筑物新建砖混房屋,基础如何做?
要新建一幢三层砖混住宅,两侧原有四层砖混住宅,由于用地紧张,新建和原建仅设沉降缝分离。新建和原建基础均为墙下条基,这样一来,新旧建筑物基础不是会因扩大而位置重复,导致新建基础无法扩展;另外,新建基础还会因新增沉降而使原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请问该怎么办呀?还有其他什么注意事项吗?
谢谢!

全部回答(5 )

  • dongzikongjian
    以下是引用superstar2202在2005-07-18 09:29:02.0发表的内容:

    这种情况下我的做法通常是新建房屋从基础开始悬挑。避开原有基础,由于新建房屋的层数为3层,如果两侧原有四层砖混住宅已经盖了有一定的年限的话,是可以不必考虑新增沉降对原建筑的附加称将的。反之,则要考虑。至于注意事项主要是开挖基槽时注意保护原有基础,另外可以根据地基规范及验收规范设置沉降观测点(一般是不必要的)

    我通常也是这样做的
    2005-07-18 17:38:18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superstar2202
    基本上就是你说的意思吧!还有就是考虑到由于地基的压实可以使地基的承载力有一定的提高。
    2005-07-18 13:59:18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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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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