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12-23 10:18:23
来自:给排水工程/纯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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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语有“水来土掩”之说,城市污水可以归土,统称“污水灌溉”。污水不入水体,从根本上避免对水体的污染,自有可取之处。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曾试行,但未成功。但是“污水灌溉”确有深入认真研究的价值,理由是:1、城市污水是农业资源,不但有水,且有肥分;2、可保证地面水资源免受城市污水的污染;3、将影响城镇排水系统的布局和设计,且处理程度可能降低,在经济上可能有竞争优势。然而,同治理工业废水需要生产人员协作一样,“污水灌溉”的研究应以农业专业人员为主,环保人员积极配合。”
望专家们多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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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sht516055 于 2009-12-23 10: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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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此外不经处理的污水灌溉,不污染地面水了,地下水的污染谁负责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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