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12-19 11:18:1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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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个精华帖,但是还是有很多地方不明白,请高人指点!
原帖是:TN-S系统,由室外进入建筑物引入三相五线电缆
因为建筑物做了总等电位连接,所以电缆引入后再做了一次重复接地。
可监理不允许,说PE线是从室外变电所引入的,就不能再做重复接地了
我查了下92版的民规:监理的问题在于单相中性线断线保护,所以监理说不能做重复接地了,请问我的说法对吗?
08版的民规取消了对单相中性线断线保护的要求;请问,那是否在设计的时候不要再考虑单相中性线断线保护了?
问题2;自变配电所出TN-S至其他建筑物,那在此建筑物电源进线处,N线是否需要做重复接地?若需要,N线的接地装置是否要与PE线的接地装置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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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从变电所出线采用4线,进户时再重复接地,室内改为5线,即整个系统采用局部的三相五线制,也就是TN-C-S。
这样不是更经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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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说的对,这也是大家比较困惑的问题。PE线重复接地越多越好,N线在配电处做接地即可,不要在变压器就地做接地。具体可参考《低压电气装置的设计安装和检验》王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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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wensummer1980 于 2009-12-23 17: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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