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7-15 11:32:15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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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结论
设计内容:地下室通风,排烟,人防通知。
校审及图审情况:缺校对,缺图审意见。
本次审查意见:
一、 地下室通风、排烟
违反强制性条文:无。
违反一般规范条文:1、配电房通风换气次数不明确配电间通风未结合气体灭火系统设计通风系统。
2、综合用房排烟系统风量不能满足60?/h?排烟量指标的要求,送风系统上设置70°C防火阀宜取消,以保证排烟系统运行时的补风。
错漏碰缺:综合用房送、排风引,排风口不明确。
二、 人防通风部分
违反强制性条文:该人防地下室人防防护单元掩蔽面积约为1170?,该设计未按实际的掩蔽面积确定掩蔽人数,计算滤毒风量和清洁风量及选用相应的防护通风设备。
违反一般规范条文:1、人防战时送风系统利用平时送风系统风管时应采取相应的转换措施,防止从平时送风机及井口处窜风。
2、人防战时送风系统未设置增压管。
3、超压自动排气阀的类种和设置位置设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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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增压管部分。。。
有没有具体的局部剖面图呢?
例如增压管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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