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7-13 13:22:13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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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象城市
据说关于“撞衫”这件事,明星们是非常非常深恶痛绝的。也是,而今讲究的是“个性就是时尚”,穿衣可是体现个性的重要元素之一。身为明星,哪个不想站在时尚的风口浪尖。可你想,要是这风口浪尖巴掌大的地方站着个和自己穿得一模一样的星星,这多挤呀!大家看着也没啥新鲜感么。所以,明星讨厌“撞衫”是有道理的,这是职业道德的体现。
据说,美女们也是很讨厌“撞衫”的。想来也是可以理解的。明星肩负着为大众代言时尚的重任,个个美女们也肩负着为小众们(小范围的群众)代言时尚的重任。责任大小不同,重要性可都不能含糊。
据说,现在越来越多的人们都很讨厌“撞衫”了。这是好事,说明大家都是很有上进心的,愿意和明星美女们看齐。
可我对于“撞衫”却觉得没那么讨厌,非但不讨厌,甚至还有点点喜欢。每每想到自己这种逆时代大潮的想法我都觉得很惭愧,不过,惭愧之后,对于“撞衫”的喜好却没有丝毫的减少。好在我一不是明星,二不是美女,只是芸芸大众中不起眼的一小粒。我保留自己的爱好,是绝对不会对社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的。
喜欢“撞衫”差不多是从大学时代开始的,因为直到上了大学,我好像才对自己的穿衣选择有了部分自主权。这之前,基本上是我妈让我穿什么我就穿什么的,自己没想法,有想法也白搭。一朝权在手,对着满大街琳琅满目的服装,人有点晕,何去何从是个问题。那时候我们喜欢的就是结伴逛街,互相参考,看到好看的衣服(还要便宜)基本上一人一件买回去,常常一个宿舍的人不管高矮胖瘦全都穿得一样在校园里面晃,跟统一的宿舍服一样。出现这样的情景我非常高兴:因为我眼神不好,近视,并且自打上了大学,除了上课抄笔记,平时坚决不戴眼镜,因此认错人的事件时有发生。自从校园中的宿舍服自发流行起来后,我认错人的概率大大下降,一般来说,远远地从服装花色我就能判断出前面那位是302的还是125的,然后根据高矮胖瘦,走路斜肩膀还是外八字基本上就能知道是哪一位了。估计我对“撞衫”的好感就是这样培养起来的。
现在我们公司在一个写字楼里,楼下是底商,有星巴克这样的小资咖啡馆,有麦当劳叔叔和肯德基大爷,还有一家一家的时装店。自打公司落户在这里,基本上我们的逛街就都在楼里面解决了。每天午饭之后,常看到写字楼里各个公司的姑娘们结伴在各个小店里面逛。一共就那么几家店,能把我们逛得对每家货品都如数家珍,“撞衫”的概率也大大提高:你不是在公司内部撞,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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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byecar
沙发
我比较喜欢穿制式服装,想去当兵没去成。
2005-07-13 2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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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m1990
板凳
同一衫穿在各人身上,也有各有千秋!
2005-07-13 20: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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