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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设计导则的科学技术方法论

发布于:2009-12-12 23:42:12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复制转发]
科学技术方法论是人们在科学技术研究中所应用的各种方法的哲学概括,现代城市设计导则,尤其是其制订过程,充分体现了这一思想。
  系统论的实质在于“整体大于局部之和”。对于导则而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横向层面,即制订导则所依据的学科内容,不仅是纯粹的建筑学知识,而是各种被传统学科分割开的多门学科的有机贯穿,如规划学、交通学、心理学、统计学等等,它们与城市设计一起形成了一种互有交集的半网络结构,而不再是简单的包含或不包含的树形关系,在这个半网络结构中,城市设计成为一种贯穿所有相关领域的“环境观”与共享的“价值观”。正因为其采用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设计导则才能对本不属于工程技术领域的内容,如文化、心理、精神等加以研究,并使之达到工程技术应用与管理的水平。二是纵向层面,即在某一具体导则制订过程中,以城市的长远发展目标为指导思想,使自身的个案与之契合,即整体着眼,部分入手,彼此协调,从而制订出一套“既使整体优化,又不使局部损失过大”的方案。

  控制论(Cybernetics)的特点主要体现于导则的循环与反馈机制。前已阐明,现代城市设计导则并非终极式的设计成果,因为城市设计目标相当复杂,所以导则只是一种“有限理性” 的阶段性结果,并以此作为后一次发展、完善的基础,如此永续循环。那么这个循环的关键就在于反馈机制,即将输出部分转引为输入,再对输出过程产生影响,导则的制订过程中,反馈机制有二:一是阶段性成果完成以前的多元参与过程,其间专业人士与决策者、跨学科组织以及公众协商讨论,从而使导则在实施前就可以纠正一些错误与偏差,完成阶段小循环。二是阶段性成果完成以后,通过使用状况的反馈或是设计审议制度,修改原导则产生新导则的过程,此次反馈可以调整实际情况与希望状态之间的差异,实现阶段大循环,从而使导则在制订的全过程中都具备自我修复的能力。

  一切不同质的系统,从无序走向有序,可以产生“耗散结构”,上文提到导则具有自我修复能力,说明其具备这样的特点。产生“耗散结构”的关键在于系统的开放性,因为只有开放的系统才能不断与环境进行物质与能量的交换,减熵增序,实现自组织过程。导则制订过程中的“多元参与、双重决策”过程使之具备了这种条件,它包括由上而下的政府决策,同级跨学科组织的多方论证补充和由下而上的公众参与(Public Participation),最后由专业人员协调统一。正是通过这种多渠道的自由论证,相互交流,才能找出符合各种阶层利益的契合点,实现系统的动态平衡。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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