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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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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的一个小高层11+1,我设计的屋顶水箱由小区生活高区给水系统直接供给,审图中心认为这违反了GB50095-95第7.4.1条强制规范,消防水箱进水管应与生活分开独立设置。7.4.1条说的是这个意思吗?大家怎么看这个问题?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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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kibo
沙发
2005-07-13 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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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bo
板凳
1,这一类建筑物,根据现行建规,肯定可以不设置消火栓。而且新的建规报批稿也同样未针对这类建筑物做出不同的设置消火栓的规定--只是针对人员较多的场所增加了设置消防卷盘的要求。
2005-07-12 15: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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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因为火灾隐患大,容易造成群死群伤,就要设置消火栓,是不是不超过5000立方的也设置呢?所谓规范,就是规定一个限度,不要什么都无限制地要求。
3,如果当地消防部门有特别规定,按照消防部门规定执行既可。但是设计时不应该过于保守。
以上个人理解,不妥之处请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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