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12-03 08:4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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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来源: 日期:2009-9-16 15:14:05 阅读次数:251
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建建发[2009]13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范围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二、调整内容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2: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费率调整的通知
浙建站计(2009)28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站: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建建发【2009】135号)文件精神,经测算,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作相应调整,现将费率调整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及有关取费计价文件中相关费率采用系数调整办法,系数调整后的费率保留位数与原定额相一致。具体调整系数见附件。
二、编制招标控制价时,施工组织措施费、综合费用应按弹性费率的中值计取。
三、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费率调整系数表
一、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综合费率调整系数:
工程名称
计算基数
调整系数
建筑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83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人工费
0.76
市政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87
人工费
0.76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80
人防工程
人工费+机械费
0.87
人工费
0.76
二、规费费率调整系数:
工程名称
计算基数
调整系数
建筑工程
直接费+综合费用
0.95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人工费
0.76
市政工程
直接费+综合费用
0.96
人工费
0.76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直接费+综合费用
0.94
人防工程
直接费+综合费用
0.95
人工费
0.76
三、概算费率调整系数
工程名称
计算基数
调整系数
建筑工程
直接费
0.94
装饰工程
安装工程
人工费
0.76
市政工程
直接费
0.96
人工费
0.76
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
直接费
0.94
人防工程
直接费
0.95
人工费
0.76
注:本概算费率调整系数表中计算基数的直接费不包括施工组织措施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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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好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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