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7-04 15:21:04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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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的悖论:
1。房价的增长速度可以等同于工资的增长速度。假设我的工资每个月3000元,一套住房40万,都按年8%增长率算,那么下一年工资增长240元,房价增长32000元,试问我这种工资收入的几时可住房。
2。要防止房价的大起大落。主要城市2004年一年房价上涨50%以上,大涨时干吗去了,现在要防止大落。要使房价稳定增长,这到底是什么概念,现在我这样收入的都买不起房了,在城市月收入低于3000的不占少数吧,那么一大堆可怜虫怎么办。现在都已经虚高了,还稳步增长。不明白政府到底是什么意思。
3.房价下跌,已购买住房的居民的居住面积就缩水了。难道我亲戚家今年买的住房里的两室一厅要变成一室一厅不成,90平米的一下子变成了70平米,笑话。
4。房价上涨不会死人,房价下跌会死人的。这要看看死的什么人,普通百姓,买房之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了,充分考虑到了自己各方面承受能力,一般不会死人的,大不了把债务甩给银行。那么死的是什么人呢,除了投机的和所谓投资的,还真想不到还有其他人。
5.房价居高不下,当一部分老百姓连基本生存权都没了,我想只有两条路可走,一是上梁山,而是上井冈山。
6.地方政府会拥护中央的决定,简直就是笑话,拿天津市来说本来两个所谓的八条让穷光蛋看到了一点希望,但是政府马上公布一个房价评估价格文件,大肆宣传,现有个地段房价评估结果分别比现有价格高出30%--40%的水平,导致各地段房价马上暴涨。
7.房价上涨得利的是老百姓,就不明白了,既然得利的是老百姓,为什么现在举国上下除了房地产商和投机商骂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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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谁说的这种话,小心被人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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