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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眼中的情书

发布于:2005-07-01 19:16:01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律师眼中的情书



1.我的甜心———对象不明。发出邀约或承诺须针对特定的主体。

2.爱你一万年———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3.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4.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证机关。

5.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6.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做马,包揽一切家务———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

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7.如果我背叛了你,我愿接受任何惩罚,五雷轰顶,千刀万剐———这两种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违反法律的规定。

8.信尾署名:爱你的小辣椒,于无眠的雨夜———没有标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和明确的时间,不符合书证的形式要件。

(据《济南时报》)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superstar2202
    superstar2202 沙发

    哦,明白!!!原来如此啊!!·!
    2005-07-04 1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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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wl993
    wl993 板凳
    我的爱情名言:我是流氓我怕谁...........
    2005-07-04 09: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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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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