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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砌体、抗震、基础规范的一个问题

发布于:2009-11-04 21:52:04 来自:建筑结构/结构资料库 [复制转发]
1、 我在读砌体规范时发现规范对“无筋砌体”与“砖砌体和钢筋砼构造柱组合墙”的圈梁要求不一样,见规范7.1.5.3和8.2.8.5分别是120和240,现在我们做的砌体结构都是要加构造柱的,应该都属于砖砌体和钢筋砼构造柱组合墙吧?如果是这样,圈梁最小高度都应是240了,怎末理解啊?各位做砌体结构时的圈梁高度都做多少啊,我们对于砼多孔砖(规格同粘土砖)一般做180,因为抗震规范中规定不应小于120,但抗震规范中墙体均加构造柱那不就和这一条矛盾吗?是否我理解“砖砌体和钢筋砼构造柱组合墙”有误?该如何正确理解
2、高规(JGJ3-2002)中4.5.5条规定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的顶板厚度不宜小于180mm,砼等级不宜低于C30,地基规范(GB50007-2002)中规定基础砼等级不宜低于C30,而高层建筑箱型和筏型基础技术规范(JGJ6-99)规定5.14规定考虑上部结构嵌固时楼板厚度不应小于200,为何高对反而小了,同时5.1.6条规定筏型基础砼等级不应低于C20,高规和基础规范反而高了?对于类似规范中相冲突的地方改以就高原则采用吗?还是根据日期就近原则采用?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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