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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中应该以哪个为准?才不算违背强条?

发布于:2009-10-27 10:27:27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复制转发]
《高层建筑防火规范》中5.1防火和防火分区第5.1.1条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一类为1000㎡,5.1.2条对商业展览厅等在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和喷淋系统时允许防火分区最大面积4000㎡,但5.1.1条被列入《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工程设计中应该以哪个为准?才不算违背强条?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xadepb
    xadepb 沙发
    5.1.1条是不管什么性质的功能房间都必须遵守的。
    2009-10-29 1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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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adepb
    xadepb 板凳
    那么5.1.1条不就没有意义了?它的适用范围能找到吗?这不是没意义的一个强条?净制造混乱不是吗?
    2009-10-29 09: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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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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