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10-22 17:31:22
来自:给排水工程/市政给排水
[复制转发]
《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20-2009
个人整理,仅供参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批准发布《城市给水工程
项目建设标准》的通知
建标[2009]64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三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4]43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编制的《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原《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同时废止。
在城市给水工程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
本帖最后由 pchen7412 于 2009-11-18 15:02 编辑 ]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