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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条文理解

发布于:2005-06-14 08:06:14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87

第8.4.1条 下列建筑物应设室内消防给水:
四、超过七层的单元式住宅,超过六层的塔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底层设有商业网点的单元式住宅;
其底层商业网点怎么理解?要设就的要每点保证两股水柱?包括上面住宅?同一立管的可以吗?
若底层商业网点是分割的的各个商铺呢?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开拓
    开拓 沙发
    楼梯间需设两根立管吗?
    这方面有没有详细一些的论述呢?
    2005-06-14 14: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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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开拓
    开拓 板凳
    底层每个铺面100多平的呢?
    每点要两股水柱到达?
    2005-06-14 14: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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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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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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