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6-11 12:40:1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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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高层电梯下面集水井的问题,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高规》6.3.3.11条说排水井容量不应小于2.00立方,但是由于现在的潜水泵有个有效水深问题,一般有500左右的深度是有效高度,没有用处,上面我觉得还应该有100~200的安全高度,如果井的平面尺寸1200x1400要2.0立方的有效容积,井的总深度就有1800左右了,但是很多人都做得很小,很浅,理由是规范没有说是有效容积,而且来自结构方面的压力很大,因为地下室做这样的井比较麻烦,不知道大家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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