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9-22 16:06:22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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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防火规范:
《高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45-95
《建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J16-8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GB50098-98
整理的审查要点如下:
1、防排烟风机、补风机在建筑物内部时,应设风机房(上海《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3.3.1-2条),如吊装设置应用具有一定耐火极限的材料做防火保护。
通风机、新风机组、吊柜式空调机均在建筑物内部时,是否设机房问题:应据防火、防爆、风机噪声、维修管理、更换空气过滤器、冷凝水泄漏等因素考虑,一般应设机房。
2、高规8.5.7条 建规9.3.13条 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
保温材料一般都有说明的,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大家比较容易忽视,可在设计说明中写上。
3、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其裙房部分(不超过24M)靠外墙楼梯间排烟问题:按《高规》6.2.2条处理,如裙房部分封闭楼梯间不能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据6.2.2.1条规定,应设防烟楼梯间,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4、高规5.2.4条 “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不燃材料”-强条。大家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管道穿防火墙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将其周围的空隙填塞密实”。
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8.2.7条 设置机械排烟的汽车库,最好尽量设机械补风系统,还是因为防火卷帘要关闭的问题。江苏省对此要求很严,不知其他各地的审图、消防部门的意见是如何的了。
排烟口可利用平时排风口,但作为排烟口的排风口距室内最远点不能超过30M-《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8.2.3条。
6、建规9.3.11条 规定防火阀须设单独支架、易熔片应能顺气流方向自行严密关闭 -强条。设计时可在设计施工说明或者附注里加上:“防火阀应注意安装方向,设单独支架。”
7、高层建筑大于30M走道只有单侧可开启外窗,应采取机械排烟措施,并应满足《高规》8.4.5条、8.4.2条及8.4.2条条文说明的要求。
8、厂房排烟:依据工厂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生产工艺要求及当地消防部门审查意见办理。
9、吊装新风机组风管不穿过防火分隔物,在一个防火分区内可不设防火阀。(如穿过普通隔墙时)
10、高规8.4.9条 规定了防热变形,就必须采用隔热措施,隔热层也应采用不燃材料,所以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应采用不燃材料隔热。
11、地下、半地下汽车库平时排风是否要遵循下排2/3,上排1/3的问题:不一定了,目前汽车库停放汽油车多,燃料为无铅汽油,废气较空气轻,排风口的布置可据具体情况处理。
12、《建规》9.3.12条 《高规》8.5.6条:风管软接头应注明采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制成。
13、人防工程通风强条:
(1)、清洁式、滤毒式通风共用风机时设增压管。
(2)、《人防防化规范》规定测压管必须设在进风口部一侧,并且必须设置在防化值班室内。
(3)、各类人防口部各防毒通道密闭隔墙上均应设置气密测量管,内径50mm,并且两端应有密闭措施。
(注:有些规范中的原话我就不打了,就把应该怎么做整理了下)
打字打累了,歇歇先:)先整理这些,以上有些是江苏地区审图、消防部门看得比较严的地方,也有的是共性,大家容易忽视的地方,供大家参考。
希望大家能多发表意见,多补充补充,有不同看法的欢迎大家一起讨论。。。。。
很好,这是福建省的暖通审查讨论稿,供大家参考吧!:)
一、有关条文的理解、掌握问题
序号 条文代码 讨 论 内 容 掌 握 原 则
1 《高规》GB50045-95 第4.1.5A条 第4.1.5B.5条 《建规》GBJ16-87 第5.1.1A条 有关娱乐场所设置防排烟设施问题。 低层建筑及高层建筑内歌舞厅等场所只要设在四层及以上或地下一层时,均应设置排烟设施。其大于20米的内走道应设置排烟设施,具体情况应按当地消防部门要求执行。
2 《高规》GB50045-95 第5.2.7条 《建规》GBJ16-87 第7.2.11条 有关排烟风机设机房问题。 排烟风机宜设专用风机房。
3 《高规》GB50045-95 第8.1.3条 有关高层建筑内走道长度计算和排烟设施设置问题。 建筑物内走道的多条线路中,其中最长的一条线路长度即为内走道的长度,当该长度超过20米时,应设置自然排烟或机械排烟设施。
4 《高规》GB50045-95 第8.1.3.3条 第8.4.1.3条 有关高层建筑中庭自然排烟问题。 高层建筑中庭净空高度超过12米必须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无论中庭面积大小,或是否具备自然排烟)。如果中庭净空高度小于12米,第8.2.2.5条规定可以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其开窗面积不应小于中庭地面积的5%。
5 《高规》GB50045-95第8.2.2.3条 有关高层建筑内走道面积计算问题。 该项内走道面积应取所有内走道面积的总和,内走道外窗的面积为各个可开启外窗面积的总和。
6 《高规》GB50045-95第8.3.7条 有关正压送风余压计算问题。 正压送风系统压头损失应根据正在送风竖井尺寸及施工质量等条件进行计算,应按最不利点来计算压头损失,并充分考虑附加值,计算书应存档备查。
7 《高规》GB50045-95第6.2.2条 第8.3.1条 第8.3.2条 有关高层建筑地下室楼梯间防烟设施设置问题。 (1)、楼梯间及合用前室正压送风系统应分别设置独立系统。(2)、高层建筑地下一、二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米时,其楼梯间可以不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防烟设施。但应征得当地消防部门许可。(3)、地下室楼梯间及合用前室正压送风系统可与地上系统合用。(4)、若高层建筑地下室楼梯间或合用前室独立设置加压送风系统,其送风量根据《高规》执行,建议采取泄压措施。
8 《高规》GB50045-95第8.4.1条 有关高层建筑设有气体灭火设施是否还需设机械排烟设施问题。 设气体灭火设施的场所原则上不可以同时设机械排烟设施。但须按相关专业规范设置事故通风系统,在火灾被扑灭后进行排除有害气体。
9 《高规》GB50045-95第8.4.9条 有关排烟管道隔热问题。 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必须采取隔热措施,隔热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
10 《高规》GB50045-95第8.5.2条 有关防火分区内风管防火阀和垂直风管设置问题。 (1)、通风、空调系统,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即不同防火分区不能共用一个风系统。(2)、8.5.3.1条规定管道穿越防火分区处设防火阀。如A防火分区的风管道跨越了B防火分区处应设防火阀,前提是该风系统只为A防火分区设置,即在B防火分区不能设置风口。(3)、本层或只穿越一层楼板的垂直风管可以不设在竖井内,穿越楼层的垂直风管应设在竖井内。
11 《高规》GB50045-95 第8.5.3条 《建规》GBJ16-87 第9.3.10条 第9.3.14条 有关风管防火阀设置问题、加压(补风)风机入口设置防火阀问题。 (1)、同一防火分区内风管穿越机房隔墙处应装防火阀。如果二个及其以上机房与同一竖井相连接均应在连接处装设防火阀。 (2)、穿越重要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应设防火阀。 (3)、若高层建筑内风管穿越变形缝隔墙处的两侧应各装设防火阀,无隔墙的变形缝处可不设防火阀。 (4)、加压(补风)风机入口处不必设置防火,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上不宜设防火阀,若穿过防火隔墙处应采用相应防火措施,如提高风管耐火等级等。
12 《高规》GB50045-95 第8.5.5条 《建规》GBJ16-87 第9.3.12条 有关排风管设置防回流措施问题。 《高规》: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建规》:公共建筑的厨房、浴室、厕所等的机械或自然垂直排风管道,应设有防止回流的设施。
1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第5.1.10条 有关房间设机械通风系统问题。 没有可开启的外窗、但有外门且有人员所在的房间仍应设机械通风系统。
1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03 第5.1.12条 《高规》GB50045-95第9.1.3条 有关发电机房设机械通风系统问题。 柴油为丙类液体,不属于易燃易爆物质,所以柴油发电机房不必独立设置排风设施。但储油间应有排风设施,且风管穿越储油间隔墙处应设防火阀。
15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第5.3.4条 有关进风口位置问题。 进风口与排风口在同一层,朝向相同且邻近时,进风口必须低于排风口。不同朝向位置的排风口气流不得回流至进风口。
16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第5.3.14条 有关吸风口位置问题。 (该规范执行有疑义)排除有害气体和氢气时,吸风口位置必须严格按本条规范执行,排除一般余热余湿的吸风口位置以顺利排除余热余湿为目的。
1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第5.8.5条 输送高温气体风管热补偿问题。 应根据风管安装情况进行风管伸缩量计算,判定是否采取热补偿措施;火灾专用的排烟管可不进行热补偿。
18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第6.2.1条 第6.2.15条 有关冷负荷计算问题。 设计人员应对空气调节区进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计算书存档备查;同时应把计算参数和结果体现在设计说明中,注明空调面积、新风量指标和冷负荷计算结果。
19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第6.6.3条 冷却水水质处理问题。 空气的蒸发冷却用水应经过处理后以不影响人体健康和设备使用寿命及不污染地下水等因素考虑.
2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 第7.1.5条 制冷机组容量选择问题。 电动压缩机组总装机容量按计算冷负荷选用,不另外附加。如果计算冷负荷与设备制冷量不完全一致时,宜靠近低一档冷量选用,跳高一档选用冷水机组视为 附加。
21 《洁净厂房设计规 范》GB50073-2001 第6.5.7条 有关走廊设置防排烟设施问题。 洁净厂房疏散走廊必须设置机械排烟设施,并参照GBJ16-87第5.1.1A条规定 执行。
二、条文之外的其它问题
序号 讨 论 内 容 掌 握 原 则
1 暖通施工图的地下室高压配电房和发电机房、厨房、卫生间通风设计深度问题。 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质量等问题及需要土建配合的问题应在设计时完成并在施工图中体现。
2 地下室的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机直接设置在楼梯间或前室是否可行? 楼梯间及前室为安全疏散通道不能安装风机。
3 《福建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DBJ13-62-2004第3.2.2条:居住房间室内设计计算温度取值16℃与《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第6.2.2条(强制性条文)要求卧室、起居屋和卫生间计算温度不低于18℃不符。 GB50096-1999第6.2.2条规定的18℃,是指设置集中采暖系统的住宅的计算温度。DBJ13-62-2004第3.2.2条规定的16℃设计计算指标,主要用于住宅的节能评定。对于南方地区大多数住宅,住户冬天采暖一般会使用形式简单的分体式热泵空调,在这情况下,需要作采暖设备选型时,可根据住户意愿,采用16℃或更高的温度指标。
4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50038-94第5.3.3条:人防进风口宜设在室外,目前一些人防进风口设在(防烟)楼梯间内,存在安全隐患。 人防进风口宜设在室外,不能设在战时无法取新风的地方。
5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97第8.2.7条,无直接对外出口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应同时设置进风系统,如果该分区虽有对外的汽车出口,但设有防火卷帘,火灾补风是否还要设置? 有直接对外通道的地下车库,当设置排烟系统时,可利用对外通道自然补风。
6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中第4.1.4条和第6.1.3条,高层建筑的地下摩托车库,自行车库排烟应依据何规范? 摩托车库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执行,如果自行车库与汽车库在一个防火分区内也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执行,如果按规范要求需要排烟的,应设置排烟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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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未必是丙类哦,闪点低的会是乙类哦: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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