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6-09 12:28:09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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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室外管网的时候一般是把消防给水与生活给水分开,不过今日看建给规范,有点不懂了。3.7.2的条文解释(P158)说:“居住小区的贮水池的总容积除应贮存生活用水的调节容积外,还应贮存消防用水,消防用水的贮存量应根据进水条件定...........”
3.6.2条:居住小区的室外给水管道,不论小区规模及管网形式,均应按3.6.1条第2款规定计算节点流量,再跌价区内一次火灾的最大消防流量(有消防主水和专用消防管道供水的部分应扣除),对管道进行水力计算校核,管道末梢的室外消火栓从地面算起的水压,不得低于0.1MPa。
这两条我的理解是室外给水管网应该生活与消防合用。不过这样水池的体积就会比较大(即使考虑补水,至少也得按消防生活合用水量校核),这样导致水池的水不能得到及时循环,水质不是一样会变坏吗?室内的消防生活水箱已经分开了,为什么室外的还要合用呢?规范是从节约造价的角度考虑的吗?各位怎么理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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