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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程项目管理30年的改革与发展工程项目管理改革自上世纪70年代末由原国家建委提出,到2008年国家体育馆建成投入使用这30年,大体上可以分为问题提出、探讨研究、改革试点、推广实践、法制建设5个阶段。 第一阶段:将工程项目管理提到重要位置,始于1978年原国家建委重组后,1980年制定《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 20世纪70年代末,原国家建委明确提出,奖励优质工程不能针对某个施工企业,而应针对项目建设的特点和实施程序,确保项目建设“有效地利用时间、资源、技术和人力,确保工期和不超概算,按技术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实现使用功能”。同时指出,“优质工程”必须是设计、施工共同完成的建设产品。根据原国家建委党组的指示,由当时的设计管理局和施工管理局共同拟定了《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条例》,并把“优秀设计”作为“优质工程”的首要条件。同时决定在工程项目总概算内列入“法定利润”,以推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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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