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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5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考试的通知

发布于:2005-06-07 18:02:07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复制转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机构、人事考试中心:  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4号),《关于印发<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5号),《关于印发<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6号),人事部、建设部和交通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人发[2003]27号,为做好2005年度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化工工程师、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以下简称注册电气、公用设备、化工、土木工程师(港工))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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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bzrenzhh
    bzrenzhh 沙发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基础课通过以后成绩可以保留几年 ?
    2007-12-16 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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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wiserwd
    wiserwd 板凳
    勇士们,一定要考出好成绩啊!!!那样我们就有信心参加下一次的考试了
    2007-06-02 11: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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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注册给排水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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