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6-06 21:40:06
来自:施工技术/园林景观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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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古建筑的柱子的高度与直径是有一定比例关系的,柱高与面阔也有一定比例。
(1) 小式建筑,如七檩或六檩小式,明间面阔与柱高的比例为10:8。柱高与柱径的比例为11:1。五檩、四檩小式建筑,面阔与柱高之比为10:7。
另一种说法是柱高与柱径的比例为10:1,想想很多地方是变通的,是活的,没有完全的定式,因此都可。
(2)大式带斗拱建筑的柱高 (略)
2、收分:
中国古代的圆柱子上下两端直径是不相等的,除去瓜柱一类短柱外,任何柱子都不是上下等径的圆柱体,而是根部略粗,顶部略细,这种作法,称为“收溜”又称“收分”。柱子做出收分,即稳定又轻巧。小式建筑收分的大小一般为柱高的1/100,(柱高为3米,收分为3厘米,假定柱根直径为27厘米,柱头收分后直径为24厘米)。
大式建筑柱子的收分规定为1/1000。
3、侧角:
为了加强建筑的整体稳定性,古建筑最外一圈的柱子的下脚通常要向外侧移出一定的尺寸,使外檐柱子的上端略向内侧倾斜,这种作法称为“侧脚”或“掰升”。清代建筑柱子的侧脚尺寸与收分尺寸基本相同,即“溜多少,升多少”。(外檐的柱脚中线按原设计尺寸向外侧移出柱高的1/100(或7/1000)并将移出后的位置作为柱子下脚的中轴线,而柱头的位置仍保持原位不动,这样就出现了柱根、柱头两个平面位置)
柱子侧脚是在原设计尺寸的基础上将柱根向外侧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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