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6-06 09:22:06
来自:暖通空调/制冷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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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设计了一个冷库工程,是一幢3层建筑,每层建筑面积为4000M2。
冷库设在一层,分为冷冻冷藏库1800M2和恒温库(16-22度)1500m2,二层和三层是仓库。
日前在做消防验收,消防局居然把冷库归类为丙类仓库来验收。
我查阅了有关的资料,如果按丙类仓库来消防验收,那么这个冷库是绝对通不过的。
而按照冷库设计规范,我的冷库是与规范规定的条文不抵触的。
我认为恒温库可以当作空调区域来认定,而冷冻冷藏库按照冷库设计规范尚未达到防火分区的面积,故无需设置防火分区。
请教各位达人,我的观点是否正确,我的冷库按照冷库来验收,而不应该按照丙类仓库来验收?
全部回复(5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jiahua-j
沙发
我认为你的建筑整体中包含不同类的建筑功能,一般都应当“就高不就低”,分别验收的可能性很小,除非有通融关系。再有你的16~22度恒温库与低温库不是同一个制冷机房控制吗?当作空调区域认定,分别套用不同防火规范,恐怕到哪里的防火都不答应。
2006-07-30 01:21:30
赞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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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b037082068
板凳
按纸上条文是绝对验不进的要走后门了.
2006-07-31 09:44:31
赞同0
加载更多难道设计时候没审方案吗?怎么到验收才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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