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8-23 09:49:2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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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没有发帖了,今天突然有发帖的念头,同时也有个小疑问,望各位同仁们帮忙解答,以享后人!
假如现在有一栋11+1的住宅楼,屋面高度35m:两种分区方法
1、1-4层市政直供 5-11层接小区高区给水
2、直接全部接高区给水,然后1-4层加设减压阀门!(及所谓的分区减压供水)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提到:居住小区的加压给水系统,应尽量利用城市市政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住宅建筑规范也提到: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
这两条都只是说应该充分利用市政给水管网,不知道它的意思是不是说:分区的时候地区一定要接市政给水管网呢?
就是上面我所说分区的第二种方法(分区减压供水不可以呢?)
插一下:我们这边的住宅小区高层现场施工都是直接采用高压供水加减压阀的!(但是我们设计比较保守都是接市政给水管网)心里矛盾,希望兄弟们帮我解决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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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lytliangyantao 于 2009-9-17 18: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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