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8-18 09:23:18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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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住宅项目,因为有入口处有门厅,建筑为了立面造型将门厅做了3层高,这样给防排烟带来了问题:
1、由于一层可以作为扩大前室,可以自然防烟即可;
2、这样的门厅导致二层、三层合用前室的窗形同虚设,着火时即使打开由于门厅的窗不能打开而无法排烟;大家关于这个一般是怎么样处理的??专门设加压送风??是不是有些浪费了??有人告诉我门厅的窗可以采用电动排烟窗,着火时手动或通过消防控制室电动打开门厅立面的电动排烟窗,这样是否为最常用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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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如果是这样,阳光房开不开可开启窗、可开启窗是电动还是手动都一样毫无意义。防火规范规定只有直接对着室外大气开启的窗才能算自然排烟。刚才说了,阳光房实质上是一个房间,对着阳光房开启的前室可开启窗实质上是个对着室内某房间开启的内窗。不论这个房间有没有自然排烟能力,前室都是没有自然排烟能力的,必须加正压送风。
退一步说,如果3、4楼两位所说阳光房开窗2、3层前室可以算自然排烟的话,规范强调“可开启外窗”(《高规》8.1.2)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我们可以设想一下:高层塔式建筑,核心筒设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可以想象前室被环绕核心筒的内走廊围绕,没有直接对大气开启的窗户。那么是不是只要内走廊可以开直接对外的窗户且可开启面积足够,前室对内走廊开可开启面积足够的窗就可以不做加压送风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本例参照执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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