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自喷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矛盾?

自喷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矛盾?

发布于:2005-06-02 19:16:0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最近看自喷规范的附录A,越看越不明白,把问题提出来,看看网友们对这个问题怎么理解?
附录A的表A里,中危险I级举例:“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总建筑面积小与5000平方米的商场......”。
疑问一: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找不到哪里有条文规定医院需要设置自动喷淋系统的,但是按自喷规范又要设置!怎麽办?
疑问二: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只有每层建筑面积超过3000平方米或者总建筑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的商场才需要设置自动喷淋系统,但是按照喷淋规范却是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到底按哪一个做?
疑问三:大家在平时的工作中是否是先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条文,需不需要要设置喷淋系统,再去查自喷规范按哪一个危险等级设防?如果是这样做,那么多层的医院是不需要设置喷淋系统的,但是自喷规范的“2)....”举例又是怎么来的呢?

全部回复(9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kibo
    kibo 沙发
    呵呵,严重同意9楼SORRY222同志。:)
    另外,也非常同意3、5、7、8楼各位同志的意见。
    2005-06-04 16:16:04

    回复 举报
    赞同0
  • sorry222
    sorry222 板凳
    对,不用为这个问题烦恼。
    喷规的附录只是给划定档次用的。
    这个医院假如有4000平,有集中空调系统,设喷洒,
    那选什么危险级别的那? 接下来就得看喷规的附录了,因为多规和高规没有规定这么详细。
    2005-06-03 16:19:03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1 万条内容 · 69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消防电梯基坑排水

消防电梯基坑水可直接排至室外,排水管上设何种止回阀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