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5-31 15:35:31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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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房改造工程(24米*24米),利用原有厂房敷设变电站供电(变电站不在改造范围内,属于不可动),车间原有低压配电室属于部分改造(仅更换配电柜),除去电力配电及照明外,新增综合布线及消防报警,我没有做总等电位,仅在消防报警设备处(靠外墙,但远离配电室)单独设置接地装置,并于综合布线设备共用接地极,接地电阻小于1欧姆,这样做可以吗?如果需要总等电位,在那做?(消防报警设备附近还是低压配电室),怎么做?是否与变电站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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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漫天飞雪
沙发
规范中不行,实际中你看着办,但至少应该接地。
2005-06-03 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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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石
板凳
no
2005-06-03 0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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