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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理解JGJ/T 16-92第12.9.8.4条

发布于:2005-05-31 10:37:31 来自:电气工程/防雷减灾 [复制转发]
住宅楼距地1米外甩了三处40*4镀锌扁钢,图审提出应符合JGJ/T 16-92第12.9.8.4条。
该条怎么理解,难道每根引下线都外甩,如果建筑一面紧贴挡土墙怎么甩呀

附:
12.9.8.2 敷设在钢筋混凝土中的单根钢筋或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10mm。被利用作为防雷装置的混凝土构件内用于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一根直径10mm钢筋的截面积。

12.9.8.3 利用基础内钢筋作为接地体时,每根引下线在距地面0.5m以下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对第一级防雷建筑物不应少于4.24Kc(m),对第二、三级防雷建筑物不应少于1.89Kc(m),Kc值按图12.3.6确定。

12.9.8.4 应在与防雷引下线相对应的室外埋深0.8~1m处由被利用作为引下线的钢筋上焊出一根D12mm或40mm×4mm镀锌导体,此导体伸向室外,距外墙皮的距离不宜小于1m。

  • 李兴龙机电科技
    难道每根引下线都外甩?
    审图的疯了?
    2005-05-31 11: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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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防雷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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