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7-31 14:47:31
来自:水利工程/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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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每次写效益分析防治效果预测的时候总是有专家提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一个2hm2的渣场,我们从设计的角度治理肯定是按全部范围治理,如按方案治理后工程措施面积为0.3hm2,植物措施为1.70hm2,如果我计算扰动整治率效果计算值,扰动整治率的目标值是95%,那我计算值就是(0.3+1.7)/2=100%,得出>95%的结论就行了,可是到审查会上专家就会说:“治理程度不可能100%,要实际一点。”然后下次,我就把计算值直接写95%,但审查会上专家又说,你前面的面积是0.3+1.7=2.0,2.0/2.0怎么会是95%呢,不让写95%,于是再下次我就写成>95%,审查会专家又说,计算值就是计算值,怎么可以写>95%,要写具体值。”我快疯了:Q ,不知道各位同仁,你们是否碰到这种情况,这一章节你们又是怎么写的,扰动整治率与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你们是怎么计算的,如何得出诸如96.3%(95~100%之间)之类的那种让专家顺眼的计算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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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回复 举报
如果你采取满铺草皮,那么你的植物措施面积就是1.7hm2,加上0.3工程措施,得出的整治率就是100%,是可以达到的,理论上不会错,实际上也不会错!
如果你是栽植乔木灌木之类的,植物措施面积就不要写1.7hm2了~~~~~~~~~
如果达不到目标,那么可以增加植物措施密度,撒播草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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