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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案例试题五疑问刚买了天理的案例指南,对于2008年试题五的第五问,即调值,我是这么算的:(750+224.55)*((0.3+0.7*10%*1.15+0.7*90%*1.0)-1),既然给出了前3个月的应得工程款,同时题目明显是单价合同,则调价就应该在750+224.55中调,按照标准答案中在和原来的合同价比较有什么意思吗?另外根据2009计价与控制教材309页关于调值公式中P0的解释,就应该是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即750+224.55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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