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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想整个明白!!

发布于:2009-06-01 16:17:0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请问,各位水友,消防给水系统(是指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给水系统,我记得《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第8.1.4提到建筑的低压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可与生产、生活管道系统合并。但是最近经常碰到消防主管部门提出要求将这两个系统分离设置的要求!请问:现在有将这两个系统强制分离的规范要求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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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dw3586
    dw3586 沙发
    没有必要分开,因为都要接市政自来水,分与不分没什么意义
    2009-06-12 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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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ytliangyantao
    楼主碰到的工程都是无消防水池吗?消防水池容量依据为满足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从这点看,如果有消防水池的建筑,室外给水与消防给水是可以共管的(除非市政压力太不足,单设室外消防系统,且与室外消火栓泵连接,灾时,由室外消火栓泵自消防水池引水),但要有两路市政供水,可以一路为生活(生产)及室外消火栓,另一路进消防水池。

    [ 本帖最后由 lytliangyantao 于 2009-6-11 21:26 编辑 ]
    2009-06-11 21: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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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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