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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震局借减灾法否定了抗震设防分类标准“5.12”地震后,你们地震局调整了地震区的地震动参数,建设部由此在08年7月30日重新修订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抗震设防标准都作了科学的提高。时过一年,而今天突然收到中国地震局《中震防发2009(49)关于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原则的通知》该通知的内容完全否定了建设部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照此通知灾后重建的学校、医院工程基本大多数不满足要求是不合格工程!!!大家讨论讨论这通知的看法,还执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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