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电气工程 \ 供配电技术 \ 设计以消防过载不跳闸要求电缆加大理由能充分吗?
我有个工程,设计院对消防负荷普遍将缆径放大一到两号,说是审图中心要求的,消防负荷电缆要比正常计算电流大1.5~2倍。那么规范是否要改了?我认为消防负荷为不长期使用,电缆的选取仍应按普通负荷取。如果考虑到超载不跳闸,那么超到一定时,电机也会烧掉,是否也该将电机也加大几号呢?不过还是请网友帮我想个说通设计的说法,谢谢。

全部回答(7 )

  • iamcmh
    如果严格按规范要求是要加大电缆。
    我在你其他的帖子了也说了,如果你另有防电缆过载的措施,可把电缆选小,我认为原理上是可以的,但审图的人可能会不同意。
    另外你也可以用68A或70A的断路器啊。(不要说你不会调断路器的整定电流)
    这些是配电的基本要求,虽然可能导致电缆大了,但保障了安全。电气事故,容易电死人、引起火灾,保障用电安全是首先要考虑的事。

    [ 本帖最后由 iamcmh 于 2009-5-11 21:35 编辑 ]
    2009-05-11 18:32:1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 lytliangyantao

    现在再讨论以断路器额定电流选电缆的合理性问题,如果我的计算电流的整定值为65A,那我本来可以选3*25+2*16的电缆(其额定载流量为74A),但断路器附近的级别只有63和80A,自然是选80A的了,这下好了,按断路器选电缆,那我只好将电缆人为地加大为3*35+2*25了!请你解释这种情况,也请不要讲,规范就是这么规定的计算方式。:handshake :lol

    [ 本帖最后由 lytliangyantao 于 2009-5-11 17:17 编辑 ]
    2009-05-11 17:12:11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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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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