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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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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各位,一地下车库,由于喷淋支管与防排烟的排烟道标高错不开,两者均不可以吊在对方的下方(如吊在下放就太低了),试问,喷淋支管能否横穿排烟管(喷头漏在外面),如果能穿,穿孔处如何密封处理?谢谢回答,小弟比较着急。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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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范走,肯定没错。
楼上此话差矣。
<高规>7.4.8.1条: “增压水泵的出水量,对消火栓给水系统不应大于5L/S;对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不应大于1L/S”。
而<高规>条文说明7.4.8条:“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5L/S)或一个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1L/S)”。
什么是“不应大于”?既“小于等于”;什么是“应满足”?不就是“等于”吗?!他们为什么这么拽?姜文源则说过消火栓增压水泵的出水量为1.3l/s(原则上补足渗漏水量即可)左右,你怎么办?
消防80m分区,《高规》没有规定用何种形式,手册、措施及建设部设计院等百米高层建筑多用减压阀分区,而我们这里的消审就不同意,一定要水箱分区。多出口泵也不让用。建设部设计院的设计到本地也不行。
《上海消规》则明确规定120m的高层建筑可用减压阀分区。
我的设计他们说不出来任何问题,可就是不批,工程主体早已完工,你说我怎么办?
同一部《高规》下,建审、消审、消防验收互相矛盾,你说我怎么办?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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