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一篇
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中,对于几个指标的疑问最近在审查项目中专家提出的几个问题,我一直没有理解到意思,所以请教一下同行的看法。1、水利部文件水保[2007]184号文中提出了个控制指标,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的开发建设项目,对原自然地貌的扰动率超过70%,或林草植被的破坏率超过70%的技术评审不予通过。问题就在这,这个原自然地貌扰动率的计算与控制。这个自然地貌扰动率是否等于扰动地表面积/责任范围面积?如果不是那这个指标应该怎么控制?专家是给我这么算的。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