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5-04 10:05:04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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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负荷重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应增设应急电源,
且严禁将其他电源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那例如五星级酒店,它的一级特别重要负荷仅包含经营及管理用计算机系统用电!(而其它重要负荷供电如消防及报警负荷及生活水泵、部分客梯、厨房动力、餐厅1/4-1/3照明、锅炉房、客房照明(至少应有一个灯)、电话交换机、有线电视机房、冷库(总仓),这些一级负荷也需要一柴油发电机组来满足其供电可靠性!)
难道在设两路独立电源基础上再设两个应急电源(两个柴油发电机组或一柴油发电机组一消防应急电源EPS)来满足要求吗?
(因为现在两路高压电源仅由一路35KV后变压引出,故一些重要的一级负荷也需要设应急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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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zi08283 于 2009-5-4 10:1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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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办公旅馆等建筑好像都归拢在一个大发电机里了!
可老规范里这条也存在的!
[ 本帖最后由 zi08283 于 2009-5-4 14:0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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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当然35KV是专供线时,其可靠性会高很多),重要负荷还应由大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
但一级负荷还不能满足要求,再加一台小的发电机作为(大发电机在电网失电时故障)应急电源,但应急电源所带负荷主要是为安全用的,如安全通道照明,消防设备电源。生活水泵、部分客梯、厨房动力、餐厅1/4-1/3照明、锅炉房、客房照明(至少应有一个灯)、电话交换机、有线电视机房、冷库(总仓)这类不能接在应急电源上。它们只能作为重要负荷,接在有大发电机可供电的母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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