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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师请进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下:1.TN-C-S总箱内如果不设电源总隔离电器的话,N排和PE排可否合并,因为分开的话还需要两者的连接线,造成配电箱的电气接触不良的隐患,请问有没有相关的技术规范的准确说明一定要设置两个排?(我在施工规范上看到一条关于照明箱的要设置,但它不是设计规范,我想问设计规范上有没有这方面的要求)2.为防止TN-C-S系统的断零故障,可否在接地处的配电箱的PE排至总等电位排之间的导线加RCD,这个RCD可以认为只是个互感线圈(因为断零后不平衡电流都是通过接地线再经大地流回变压器的),一方面可以防止断零事故造成设备的损害,另一方面还可以防止外部危险电压沿PE线传导进来(PE线有电压就会对地有电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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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双电源,一个工作、一个备用,备用电源大小应满足一、二级负荷;
如果取不到双电源,则备用电源可以自备发电机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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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件事二级负荷也需双电源
要估算的话,不同区域最好分开,5星级酒店可能还要柴油发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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