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4-27 16:54:27
来自:电气工程/电气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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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第13.1.3条:“下列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其他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就是说只要是公共建筑都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不论大小,这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规定的每层大于3000平米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的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0平米的规定,相差甚远,不知设计和审图怎样掌握?比如一间传达室做不做?
第二、第9.4.4条:“电梯机房总电源开关不应切断下列回路:...照明和通风...电源插座...报警装置”条文说明解释:“电梯照明和通风装置以及各处用电插座的电源,宜由机房内电源配电箱(柜)单独供电...”这种说法是否矛盾?这与标准图集也矛盾。我以为无非是想说明在电梯维修时,既要切断控制箱电源,又要保持照明、插座等维修用电。造成的后果是许多单位都不敢从切换箱引接照明、插座电源,另从其它二级负荷引接,或另设一个切换箱,非但造成浪费,又使系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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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9.4.4也是不管的 我们也不用太担心 不会出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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