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4-24 14:55:24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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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风口与进风口的距离以下两个规范以哪条为准
防火规范:9.4.7 机械加压送风防烟系统和排烟补风系统的室外进风口宜布置在室外排烟口的下方,且高差不宜小于3.0m;当水平布置时,水平距离不宜小于10m。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范:5.4.5条,第2条:排风口与机械送风系统的进风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当水平距离不足20M,排风口必须高出进风口,并不得小于6M
这两条规定以哪个为准?
虽说一个是消防排烟的,一个是事故通风的,但消防是不是也可以视为事故呢,这样两个规范不是矛盾吗?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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