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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管理

发布于:2009-04-12 15:23:12 来自:环保工程/水处理 [复制转发]
从淮河治污看中国水管理体制
作者:王颖哲
阅读:553 次
上传时间:2006-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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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中央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淮河的治污工作。淮河十年治理,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并没有达到规划中的效果。如果针对中国的水管理体制谈个人观点,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强调:管理系统化、运作市场化、监督法制化。
关键字:淮河治污 水管理 体制

中央政府一直以来非常重视淮河的治污工作。淮河十年治理,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并没有达到规划中的效果。如果针对中国的水管理体制谈个人观点,我认为应该从三个方面强调:管理系统化、运作市场化、监督法制化。
第一方面:管理系统化
  中国的水管理应该进行系统管理或者综合管理,首先应该进行合理科学的规划,如何协调好淮河流域上游和下游、城市和乡村、地表和地下的水资源等的问题都是要首先考虑的。实践已经证明,没有科学的规划,治理工作很难起到良好的效果。
  以淮河流域的治理工作为例,如果上游河南省的污染不能得到根本有效的控制,下游江苏省花再大的力气治理污染也很难取得突破性的进展。而目前我国各大流域的发源地都在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相对落后,生态环境基础也比较脆弱。随着发达国家和地区治污成本的提高,污染行业和企业呈现出向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转移的趋势。在中国,如果出现污染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而且又没有针对上、下游进行科学的规划和控制,那么造成的后果很可能就是灾难性的。
  再比如在选择建设集中式还是分散式污水处理厂过程中,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比如在离城市30公里的地方建集中的5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就要修建几十公里的管道把污水送到污水厂,若将来对污水厂的出水进行再生回用,还需再修建几十公里的再生水管道把水引回来。这些程序如果没有进行科学规划,那么正确的执行也只能是偏离甚至与正确的结果背道而驰。
  其次,应该系统的制订相关的涉及投资、建设、运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集中建设治污设施需要投入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资金,就当前我国的经济发展现状来说,要求当届政府拿出这么一大笔资金来建成以后四届、五届政府都发挥作用的治污设施,也是不现实的。就拿我们买房子来说,房子要住几十年,但现在要我们一次性付现金买要住几十年的房子也不是容易的事,但是如果选择用按揭的方式购买,就可以减缓购房资金的压力。国家开展治污工作也是同样道理,建设污水厂和管网如果能够建立科学的投融资体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来说就可以减缓国家开展治污工作的资金压力。
第二方面,运作市场化
  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都应该用市场化的方式操作,提高效率。
  (1)投资市场化。如果治理的几百亿资金用市场化的方式操作,可能比今天的效果要好30%或者更多的一些。以前谈建设污水厂吨水投资在1500~1800元,如果市场化运作可能会降到1000~1200元,甚至还要少一些,制订好规则,用特许经营的方式会有更多的社会资本、民营资本进入这个产业,推动行业发展。
  (2)建设市场化。要按照新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决定》中要求的大力推行“代建制”,也就是总承包和项目管理的模式。政府建设一个污水厂都要成立一个指挥部,从各部门抽调一些人,大多数人从来没有建设过污水处理厂,等到厂建成了,“学费”交完了,这些人员也该解散了。污水厂再转移至运营单位,将来出了问题都找不到责任人。如果拿建厂同买电脑相比,现在模式相当于90年代初攒电脑(攒污水厂),成立一个指挥部买主板、芯片、光驱、电源、显示器,攒起来给别人用,大家也能想到效果会怎么样。政府如果提出所需兴建的污水处理厂的规模、标准甚至是工期,然后交给市场(专业化的公司)去做,这样责任清楚了,效率也高了。
  (3)运营市场化。淮河流域建成了几十座污水处理厂,但能正常运行的又有多少个?反正都是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监督处罚也就是政府把左口袋的钱放到右口袋里。但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厂对降低淮河的污染又能起多少作用呢?
第三方面,监督法制化
  应该加强立法,对偷排、重污染而不按规定治理的企业处罚要严、要有威慑力,要使企业违法偷排的成本远远大于规范治污的成本,另外要加强公众参与的舆论监督的作用,本次淮河污染也是由于强大的舆论压力才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将来也可以开通类似“环境110”电话等监督措施。做到治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总之,应该从管理系统化、运营市场化、监督法制化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中国本已匮乏、污染较重的水资源的管理,这也是水务行业同仁们光荣而艰巨的任务。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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