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4-03 09:21:03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近些年我国建筑市场交易行为不断规范,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已成为工程承发包的主要形式。随着我国加入WTO和建筑市场的开放,在全面推行招标投标制的同时,招投标的方法也应当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放开投标价格的竞争限制,采用低价竞标。所谓低价竞标是投标企业通过招标人的资格预审参加投标,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企业中报价最低的中标。
但是这种低价竞标一但实行起来却存在这很大的问题:
1.招标前期工作要求质量高,无论勘察还是设计都要提高深度和精度,招标文件的编写要十分细致周到,工程规模越大技术越复杂招标书要求越精确细致,这样才能保证投标单位做出的报价考虑全面,不至于在最低价中标后通过各种索赔使最终工程总造价增加,从而使最低价中标法变得没有意义。
2.建筑市场法律法规还不配套,不能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有效的约束。有些建筑企业随意报价,不考虑自身实际承受能力以最低价报出而中标,在施工阶段以其他方式找回自己在报价时的“损失”。
3.实行低价竞标还要把握好投标者资格审查工作,确保投标者都有能力完成工程。有些不具备完成重大或特殊工程的小型施工单位因为人员少或技术简单,成本低可以以最低价报价而中标,严格资格审查可以不给这些小型施工单位以可乘之机。
4.几十年来由于定额的法令性,人们习惯使用国家定额,目前大部分投标企业未建立企业定额,没有独立的估价信息,因此最低价报价不能真正体现投标企业的真实水平,最低价并不是真正意义的“最低价”。
所以说,低价竞标就是一个恶性竞争,近年来很多豆腐渣工程都是从低价竞标中诞生的,这种现象造成的后果也是极其恐怖的。首先它侵害的是承包企业的利益,一但低价中标,如果按照标准材料进行工程必然会亏本建设,所以承包企业不的不采用劣质的材料,直接恶果就是造成工程质量粗制滥造,直接的影响了这个企业的发展。其次也伤害了建设单位的根本利益,以政府建设项目来说,一但工程出了问题,那将会使百姓对政府机构的不满,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使之再无威信可言。更直接的伤害了人民群众的自身利益。目前很多在城市居住的朋友都有一个很大的烦恼,就是管道漏水,这样下来既浪费了水资源,又多掏了钱,曾经有一份统计,说是一个大城市的用水量有五分之一被浪费在了管道漏水中,在这个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年代,不正是一种极大的浪费么?有时看新闻经常见到XXX发生瓦斯爆炸、XXX发生煤气泄露中毒事件,这些不都是低价竞标惹的祸么?而且这种低价竞标对社会也有不可估量的危害,就如污水排放工作,很多地方都有报道喝了不干净的自来水染上疾病的人又或者吃了被污染土地种出的农作物生病的人,这些不都是污水排放中发生泄露污染了淡水源跟土地么,追根究底,这都是低价竞标造成的不良后果。
低价竞标会自然淘汰一批发展无望、难以生存的施工单位,招标单位的筛选结果会使建筑市场的施工单位强者恒强,弱者愈弱,这是市场本身的规律。随着我国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配套体制的完备,低价竞标已是一个大趋势。但是在这之前,还希望各方在保证利益的同时也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尽我们最大的义务去承担社会责任,这才是发展的正确道路,也是一个企业走向世界的路程。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