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9-03-28 08:16:28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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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击金融风暴,警惕担保公司乱象
人们经常惊叹鲜花的娇艳,但收获的季节却往往发现,同样娇艳的花朵,孕育的果实却经常良莠不齐。大自然让人们感叹之余,鬼斧神工却也总会留下这样那样的遗憾。物极必反,原本是生活不变的规律。
漫步街头,忽然发现原本并不繁华的市井突然热闹起来。一夜间,似乎满街都有银行装修门面。附近群众反映,又一家银行要开业了!仔细询问,原来是省内xx担保公司的分公司的子公司或孙公司的新店装修。
不由诧异,中国需要这么多担保公司?兴起中缺乏监管的国内担保公司,会否成为扰乱金融秩序的罪魁祸首?
春节以来,笔者曾深入担保公司进行考察。林林总总的担保公司,俨然“二银行”,乱像纷呈。不由惊叹:金融监管很严,但绕开监管的“二银行”却为所欲为!
乱像一、代办完成注册登记,空壳公司招摇撞骗。
浏览大河报广告及有关网站,专业代办担保公司注册、验资及增资的广告比比皆是。笔者单位曾不止一次接到要求提供验资资金贷款的请求。濮阳的担保公司,除中小企业担保公司等较具规模的公司注册资金充实以外,相当部分担保公司涉嫌注册资金造假。
乱像二、5-10万元连锁加盟,分公司子公司孙公司迅速遍地开花。
缴纳10万元管理费,可以使用总公司名义在地级市等二线城市开办分公司,以及在二线城市开办子公司的权利;缴纳5-10万元,可以在县域内开办担保公司的子公司甚至孙公司。一个城镇甚至开办多家分公司及其子孙公司。
如此以来,只要在上级城市完成担保公司注册,只要连环加盟,无需经营即可获利甚丰。
乱像三、分公司及子孙公司没有注册资金却经营资金生意,绕开金融监管,风险度量难,控制更难。
根据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原因分公司及子孙公司没有注册资金,是非独立法人。
担保业务可以分为融资担保、合同担保、金融衍生产品担保和其它非合同担保等。担保的核心作用在于信用增级,凭借自己的信用,为缺乏信用能力的多家企业和个人提供信用支持,帮助其融得银行贷款。即为本身资质不够从银行直接获得贷款的法人或个人提供担保,提升其信用级别,使得他们能够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担保公司则从其中收取担保费用。
信用担保额的放大倍数是担保机构信用能力的标识,正常的应按注册资金放大5-12倍。从而借贷双方增加交易的机会。注册资本和信用额放大倍数,直接决定了担保行为的风险级别,也是监管机构必须监管的重要内容。但遗憾的是,前者还没有全行业性相关的法规,后者的标准也几乎形同虚设。
担保公司向银行融资是根本,自身没有融资权,也没有贷款权。但是,当前一些担保公司及其子孙公司,自身没有注册资金而开展融资业务,绕开银行贷款担保和金融监管后,无限放大直接融资贷款倍数高达千百倍,不仅风险度量难,而且控制更难。如同柳瑛、于江调研(2004年数字财富)后的预言那样:中国担保业正面临双向的信用危机———信用缺乏与信用过度。
乱像四、暗度陈仓,担保为名,暗中非法集资牟取暴利。
目前的担保公司及其子孙公司已经完全背离了传统担保业务。借名金融创新或担保工具创新,业务扩展早已超出担保业务的固有范围。
难以满足传统银行融资担保业务,多数担保公司以中介融资为名,以“担保融”等名义非法集资牟利。据了解,担保公司分公司及子孙公司“担保融”的收益月息一般在12‰-17‰之间(担保、评估、抵押和公证等费用由用款人另行承担)。虽担保公司及分公司对外宣称“不经手客户现金,5日内办结义务方收取担保等费用,由出资人和借款人转账完成交易”。但实际上,绝大多数分公司直接以5‰-17‰的利率吸取资金,转手抬高利率发放贷款(个别担保公司直接放贷利息甚至高达30‰,也有担保公司按贷款利息的50%收费)。
该现象两种方法很好取证。一是以投资人名义访问,了解5日后放款不成怎么办,工作人员自己会告诉你付息和处置方法。而且越向子孙公司的下层,越好取证。二是直接访问出资人,他们会直接答复把钱存在了担保公司。
乱像五、政出多家,登记门槛低,监管缺乏。
任何一个国家,金融业都因其巨大的影响力,受到严格的监管。担保业也不例外。即使高度发达的欧洲和日本等西方国家,担保业也受到严格监管。
然而,国内担保业的监管机构几经转换。最早归中国人民银行管理;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该职能从人行分离;1999年明确由财政部金融司监管,有关部门配合。后来,中小企业局、建设部、原经贸委也参与进来,对地方担保机构的成立及担保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尽管看起来“婆婆”不少,但事实上多头监管,谁都没有明确责任,导致各自为政,没有人对担保业的整体发展进行规划设计,全行业缺乏明确的准则和规范,管理相当松散。
目前,担保公司成立,无需人民银行、银监局和地方政府批准。分公司进入门槛更低,5-10万元加盟费即可开业,基本是总公司圈钱的工具。个别分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甚至不经工商登记即装修开业。
小结:
国内担保费一般在1%-5%之间,加上贷款出现风险时可能要偿付的资金,担保公司收益不高,而且风险很大。常理说,大家对其应该避之唯恐不及才对。然而,从结果来看,反倒呈现出趋之若鹜,甚至“二银行”为所欲为乱金融的现象。
担保公司乱象纷呈,原因何在?个别人渔利而不惜违法经营,是担保业乱象之内在动力。政出多家、登记门槛低、监管缺乏,则为担保公司乱象提供了外部条件。
由乱而治,事之必然。但金融稳定,事关国计民生。尤其,值国际金融动荡、全球抗击金融风险、全民对抗金融风暴艰难之际,金融稳定更是容不得半点马虎。
担保公司乱象,是否警醒我们该注意点什么呢?庆幸的是,2月3日国办发〔2009〕7号文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职责的通知》,国务院似乎已经注意到其风险。
200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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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