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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节能产品可获政府补助

发布于:2009-03-24 15:19:24 来自:电气工程/输变电工程 [复制转发]
本报讯记者邹文彪、实习生晏莲琴报道:昨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南昌市每年将从财政预算中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用于节能科技研发、节能技术改造及节能重点工程等。据透露,南昌市将对全市300台高耗能工业锅炉和设备进行淘汰改造。同时,南昌还将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小蓝开发区打造成为节能示范园区,提高工业园区的能源利用效率。

  在近日召开的南昌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上,《南昌市节能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原则上获通过。该办法对节能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十一五”十大节能重点工程及国家和省、市鼓励推广的节能项目、新能源项目的贷款贴息;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推广应用及研究、开发项目的补助;节能监察机构的硬件设施建设;节能监察委托测试和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费用;节能规划的编制费用;节能宣传和节能先进奖励;开展节能技术、信息交流与合作以及其他用于节能方面的费用等。

  南昌市的这个办法规定,对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节能专项资金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节能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除收回节能专项资金外,并取消以后申报节能专项资金的资格,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每个地方都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标准不一样!可以询问当地有关部门!1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输变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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