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4-22 13:16:22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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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早期抑制喷头实际间距是要大于《自喷》规范表5.0.6中的间距还是要小于表5.0.6中的间距。5.0.6款中“不应低于”如何理解?
本工程,化学品仓库,高11m,危险3级,地点在广东珠海
如按小于表5.0.6中的间距布置,喷头数远大于12只,水量达200L/S左右,可能吗?
如按大于表5.0.6中的间距布置,只要满足喷头数大于12只,水量达100L/S左右,但支管间距3.1m,喷头间距6m,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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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yongyong80
沙发
最近做一个危险Ⅲ级(发泡类)的仓库,根据q=k√10p=200√10*0.68=521.54L/min.保护面积S=q/w=521.54/20=26.1m2.可如果喷规5.0.6中喷头间距理解为小于或等于3.0m,此时保护面积为9m2,未免相差太大,而且喷规9.1.4条明确规定系统设计流量的计算应保证任意作用面积内的平均喷水强度不低于本规范表5.0.5规定值,260m2的作用面积内开放的喷头需29只,为何规范为12只?
2005-08-28 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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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ter81
板凳
谢谢wxwanqw!
2005-04-22 22:3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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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般情况下,设计水量不是按作用面积内所有喷头的总水量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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